http://jczs.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 10:37 东方早报
根据国家兵役法和《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2005年兵役登记安排,凡上海市户籍,今年满18至22岁(1983年1月1日至198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适龄公民,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到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依法履行兵役登记手续。有志参军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的女性公民,可在兵役登记期间到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登记。
朱留家特别指出,今年兵役登记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大学。入学前是上海户口的,仍然到户口所在地的兵役登记站进行登记。入学前户口在外地、入学后户口转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在校生的兵役登记在9月上旬进行,登记的组织形式由区县政府征兵办会同学校确定。一般有三种登记形式可供选择,一是到学校所在地的街道武装部登记,二是站点委托学校武装部进行登记工作,三是街道站点主动到学校进行设点。
通告要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公民按时到指定的登记站参加兵役登记。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视为出勤。
通告指出,适龄公民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知告知,逾期没有参加兵役登记或办理兵役证年度审核手续的适龄公民,须向户籍所在的乡镇、武装部申请并说明原因,在接受兵役法规教育后方能办理。凡不参加当年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兵役部门和基层单位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有关部门和单位也不能在年内受理其就业、就学、出境申请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张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