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二)捡柴点火
(二)捡柴点火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我也想先点把火再说,不然镇不住这帮捣蛋鬼,于是,从周一到任的第一天起,就盘算着用一周的时间找火源,把周日晚点名作为点火的时机。
周一下午,我到教室巡查时发现汪曈缺课,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并没有吱声,庆幸自己找到了一根柴火。
周二上午,检查内务卫生时,发现汪曈的抽屉里放着一个不起眼,但有点破旧的茶缸,我这个抽烟人立刻意识到是个烟灰缸;打开缸盖一看,果然多半缸烟灰在里面,我并没有一丝的惊讶和愤怒,反而有点得意,我把它原封不动地放回原处,心想到周日跟你老帐新帐一块算。
周三下午两点半,到今天我还清楚地记得这个时间。政治处主任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用批评的口气说:“今天上午我陪机关的杨处长到你们队看了看,在健身房发现了一地的烟头和理过发的头发,次序很乱!你这个队长是怎么当的吗?”
联想到三天来发生的一系列的违规行为,特别是受到领导的批评后,气就不打一处来,立马决定把点火的时间提前到今天晚上的晚点名。
晚上7:30看完《新闻联播》,把队伍集合起来后,我命令两个区队长带着各自的区队到健身房进行了现场参观;而后,开始了我到任后的第一次“演说”。首先,把和健身房“事件”有关的班级和人员声嘶力竭地批评了一番,并当场剥夺了健身房管理员的管理权,我虽然有些激动,但在用词和语气上都表现的恰如其分。按照事先的计划,这次并没有提及汪曈的事情,对他我还得留一手。最后我说:“我队长不给大家重新定制度、立规矩!但我希望这样的会是最后一次!解散!”看到黯然散去的身影,我暗喜这把火起到了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