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日首相称将坚持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宪法解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8/6 13:45:34

资料图:菅直人

  东方网8月6日消息:日本首相菅直人5日说,无意改变日本政府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宪法解释。这是菅直人就任首相后首次就“集体自卫权”宪法解释表态。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菅直人当天在参议院预算委员会会议上说,不准备修改政府关于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宪法解释。他同时表示,坚持“无核三原则”和“武器出口三原则”。

  据日本媒体报道,菅直人首相的咨询机构“新时代安全保障与防卫力量恳谈会”将在近期提交的报告中主张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菅直人的表态否定了这种猜测。

  所谓“集体自卫权”,是指与日本关系密切的国家受到武力攻击时,虽不是对日本的直接攻击,但日本可动用武力进行反击的权利。日本政府的宪法解释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只允许行使个别自卫权,即在本国受到攻击时行使武力。

  “无核三原则”是指“不拥有、不制造、不运进核武器”。这三项原则最早于1967年12月由时任日本首相佐藤荣作在国会答辩中提出,日本国会1971年通过决议将其定为日本的国策。

  1967年,佐藤荣作内阁颁布实施“武器出口三原则”,即禁止向社会主义阵营各国,联合国决议规定对其实施武器禁运的国家,以及国际冲突的当事国或有冲突危险的国家出口武器。1976年,三木武夫内阁又对上述原则作了增补,实际上全面禁止了武器出口。由此,日本不仅不能出口武器,而且不能与外国联合开发和生产武器。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