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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预备役军官年轻化 物质精神待遇获制度保障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青年参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9/8 15:32:32

8月3日,东南某机场,一群佩戴“Y”字肩章的预备役官兵进行作战保障训练。

  现代国防体制下,各国平时只保留够用的常备军,节省资源用于发展经济;战时则迅速扩充军队,维护国家安全。在“平战转换”之间,需要一个灵活有力的“蓄水池”,这就是各国的民兵、预备役、国民警卫队等等。预备役军官是这支力量的骨干,预备役军官队伍的建设对国家至关重要,各军事强国在这方面都有比较完善的法律规范。

  8月28日,修订后的《预备役军官法》由胡锦涛主席签署并公布施行。通过对照修改前后的法律文本,不难发现,预备役军官队伍的管理、选拔、培训、待遇、装备水平、战时应召等内容,都做了有益的调整,对提升国防动员能力意义重大。

  我预备役军官队伍很年轻

  根据本次新修订的预备役军官法,我国预备役军官担任师级职务最高年龄不超过55岁,担任团级职务的不超过50岁,政治、后勤、装备等部门的团职及以下军官服役的最高年龄,普遍下调5岁。这种调整是为了适应军人年轻化的趋势,有利于改善预备役军官队伍的素质,适应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需要。

  国际上,美国预备役军官的最高服役年龄为60岁,俄罗斯预备役军官的最高服役年龄一般比同级现役长5岁。它们延长服役年限主要是为了节省退休金,同时保留专业人才。而我国预备役军官来源充足,降低服役年龄可合理调控储备人才规模。

  构筑军地高效共管机制

  本次法律修改确立了军地联席会议制度,这主要是考虑到预备役工作涉及军地多个部门,在人员配置、训练、管理、执行军事勤务、待遇等实际问题上需要军地协商解决。联席会议制度与《国防法》有关规定衔接,对建立高效合成的管理体制、提高动员效率很有意义。

  国外预备役工作的管理大都法制化并且分级实施,虽细节有异,但都做到了军地衔接。以美国为例,国民警卫队平时由州长指挥,遂行地方治安等各项任务,战时根据需要进入作战编成。美军后备部队又分为多军种,平时受各军种司令部业务指导。一旦进入战争状态,就迅速与现役部队一同纳入战时指挥体系。

  新修改的法律加强了预备役军官的培训,目的在于提高他们遂行各种任务的能力。外军也比较重视“边工作边学习”,让预备役军官与现役力量有更多机会联合指挥,在实践中锻炼。如美国联合部队司令部下设9个职能部门,除人事和情报外,其他部门副职均来自预备役。俄军常规部队指挥机构中也留有一定比例的岗位,在动员训练期由预备役军官担任,以提高联合指挥能力。

  物质与精神待遇并重

  这次修改后的法律还规定:评定和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对按规定参加军训、执行军事勤务的预备役军官发放补贴,在退役时颁发荣誉证章,体现了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的统一,有利于激发军官们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其参训和应召的积极性。

  制度化保证预备役军官的待遇在国外很普遍。法国国防部与劳动就业和职业培训部就有协议,规定所有预备役人员在预备役合同期间,参加军队集训或应召参加人道主义行动,原有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训练时间计入工龄。

  加强储备专业化人才

  本次法律修改让一般意义上的兵员补充、配合作战和伴随保障向专业化发展。尤其是将非军事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预备役军官的重要来源之一,军民融合发展,有利于优化预备役军官队伍,强化预备役专业化建设。

  世界主要国家都把专业人才储备作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一环,分军种对口组建专业化预备役军官队伍已成为普遍做法。美军根据未来的军事行动特点,增加了战时需求量大的专业技术预备役人员,其中海军增加战略海运和海上巡逻部队,空军增加战略空运和空中加油部队。俄罗斯也颁布了《预备役公民军事集训条例》等法规,推进预备役军官职业化建设。法国《2000年预备役方案》则重新划分了预备役人员的分类,将医生、工程技术人员、翻译等人员编入预备役,如有需要可随时征召。

  参考资料

  我国的预备役部队

  预备役部队是指以退役军人、民兵为基础,现役军人为骨干组建起来的,战时能够迅速转化为现役部队的武装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5年开始建立预备役制度,民兵是预备役最早的组织形式。正式的预备役部队组建于1983年3月。分军种和兵种预备役师、团,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序列,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例、条令。基本任务是:努力提高部队的军政素质,不断增强现代条件下快速动员和作战能力;切实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准备转为现役部队,执行作战任务;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预备役师、团实行统一编制,通常按地区编组,由预备役军官和士兵组成,配备一定数量的现役军人作骨干。除配有一定数量的训练武器装备外,作战所需的武器装备储存在就近的国防仓库。建有各项规章制度,每年进行一次组织整顿和人员调整,并建有训练基地。军事训练,由军区、省军区、军种、兵种按照总参谋部制定的训练大纲组织实施。

  1995年5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预备役军官军衔设3等8级,最高军衔为预备役少将。第一批预备役军官于1996年8月1日起佩带军衔肩章、符号,其军衔肩章使用现役军官肩章外形式样、底面颜色和衔级标识,外端加缀代表预备役的“Y”字型标志。预备役士兵则不授予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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