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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军新版党委工作条例新增决策监督和纠错规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解放军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2/11 16:26:14

  经胡锦涛主席批准,中央军委近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党委工作条例》)。为帮助全军各级党委和机关理解掌握《党委工作条例》精神,全面抓好贯彻落实,总政领导就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请谈谈这次修订颁发《党委工作条例》的重要意义。

  答:《党委工作条例》是规范军队党委工作的基本法规,是军队各级党委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2004年4月中央军委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军第一部专门规范党委工作的法规。各级普遍反映,这部条例对于促进党委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高党委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质量,促进部队建设科学发展、有效履行使命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要看到,《党委工作条例》从颁发试行到现在已近7年,这期间,世情、国情、党情、军情发生了很大变化,军队职能使命不断拓展,军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对党委领导工作和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胡主席主持军委工作以来,对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对加强和改进军队党的建设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需要各级党委在实践中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修订完善《党委工作条例》,是适应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加强和改进军队党委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推进军队党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各级党委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确保我军始终成为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确保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确保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请介绍一下修订《党委工作条例》的基本情况。

  答:军委和总政对修订《党委工作条例》高度重视,军委首长对做好修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军委常务会议对修订草案作了审议;总政领导直接领导修订工作,总政主任办公会议专门进行了研究。2009年5月,从总政机关和军事科学院抽调人员组成修订起草组展开修订工作。起草组先后到不同类型部队和院校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修订稿形成后,两次征求四总部、大单位和军委法制局的意见,又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政工条例》,对条例稿作了充实和完善。整个修订工作历时一年多,先后九易其稿。可以说,《党委工作条例》修订的过程,是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发扬民主、凝聚全军智慧的过程。

  问:科学发展观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新修订的《党委工作条例》是如何贯彻和体现的?

  答:各级党委是部队建设的领导核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科学发展观能不能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关键在于各级党委。这次修订《党委工作条例》,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充分贯彻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一个是,着眼更加牢固地确立科学发展观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重要指导方针地位,把科学发展观要求明确写进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中,丰富和发展了军队党委工作的指导理论。再一个是,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到党委工作的具体规范中,强调“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官兵”“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为根本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树立与科学发展观要求相符合的思想观念”“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以人为本”“把握全局,统筹兼顾”,等等。这对于推动党委工作的创新发展、不断提高科学化水平,必将产生十分重要的引领作用。

  问:胡主席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在新修订的《党委工作条例》中是如何体现的?

  答:胡主席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围绕新世纪新阶段国防和军队建设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科学回答了一系列带全局性根本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军事领域的具体运用,是科学发展观的“军事篇”。这些重要论述,是新形势下各级党委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据。新修订的《党委工作条例》把贯彻落实胡主席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鲜明地突出出来,特别是把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大力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正确把握思想政治建设“三个确保”时代课题等重要思想,充分贯彻和体现到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以及党委的职责、领导作风和相关制度中,体现了党委工作指导思想和内容的与时俱进,体现了围绕中心抓党建的要求。

  问:《党委工作条例》对全委会、常委会及其成员的职责作了一些调整,请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答:2004年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专门设置“职责”一章,在我军历史上首次对全委会、常委会以及书记和委员的职责作了全面、具体的规范。这次修订,主要是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对党委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实践中积累的新经验,对全委会、常委会以及书记和委员的职责作了进一步充实和细化,使党委领导工作的内容更为具体、职责区分更为明确。比如,适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在全委会、常委会职责中增加了加强理论武装和高科技知识学习的内容;适应充分发挥全委会作用的要求,在全委会职责中增加了进一步扩大决策和监督范围的相关规定;适应部队建设发展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在常委会职责中增加了研究解决共青团建设、军人委员会建设、士官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以及研究确定后备干部等规定。这次修订还新增了临时党委职责。主要考虑,随着近年来部队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不断增多,临时党委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对其职责作出具体规范,有利于加强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问:议事和决策是党委的基本职能,请问《党委工作条例》在这方面作了哪些修订?

  答:新修订的《党委工作条例》着眼解决党委在议事决策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依据中央和军委的有关规定,认真吸纳部队在实践中探索的有效做法,对党委议事决策的程序和相关要求作了进一步规范,使之更具有约束力和操作性。比如,规定“讨论发言一般按照委员、副书记、书记的顺序逐个进行,保证党委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全委会和常委会会议决定重大问题的表决方式,由书记、副书记征求委员意见后确定”“表决结果应当当场公布”“会议决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根据需要印发下一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再比如,新增了决策监督和纠错的规定,明确“各级党委应当建立决策监督机制、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注重决策执行中的信息反馈,及时修正完善决策内容,研究解决落实中的问题。上级党委、纪委应当加强对下级党委决策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问:《党委工作条例》对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请作些介绍。

  答: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是党委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党委工作质量水平的重要保证。新修订的《党委工作条例》对领导作风方面的内容作了较大的调整和充实。在总体要求中,增加了坚持以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自身建设,大兴“四种风气”,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内容。在6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中,增加了“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组织落实抓基层协调会、联系点、服务基层承诺、到部队代职、蹲点和下连当兵等制度,积极主动地解决制约基层建设和影响官兵全面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部队执行重大任务,党委成员必须亲临一线,率先垂范,靠前指挥”“依法指导,科学统筹”“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实行大项任务和阶段性工作统一部署”“牢记‘两个务必’,坚持勤俭建军、勤俭办一切事业”等内容。新增的这些内容,充分贯彻了胡主席关于以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各级党委班子建设的要求,贯彻了军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对于推动各级党委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具有重要意义。

  问:新修订的《党委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党委工作的各项制度,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新修订的《党委工作条例》,在总结新的实践经验、充分吸收部队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党委工作的制度作了一些调整和完善。一是新增了报告工作制度。规定“常委会应当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工作报告应当包括执行全委会决议、重大问题决策以及常委会自身建设等内容,其中重要干部使用、重大经费开支和重大工程建设情况可以作出专项报告”。二是对一些制度的内容作了充实。比如,在学习制度中,新增了“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为根本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军级以上单位党委应当定期对本单位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在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中,新增了对涉及部队全局性的工作和官兵切身利益的事项“征求同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对干部任用、表彰奖励事项,应当征求同级纪委的意见”“对涉及专业技术、法律法规的问题,应当咨询专家或者专门机构的意见”;在述职述廉制度中,新增了“党委常委会成员和不设常委会的党委成员,每年应当在全委会或者党委扩大会议上进行一次述职述廉”“述职述廉后,党委应当按照规定组织民主评议或者民主测评”。党委工作制度的调整和充实,有利于保证各级党委规范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

  问:新修订的《党委工作条例》对监督和责任追究作了进一步强化,请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答:新修订的《党委工作条例》着眼增强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对执行条例的监督与责任追究作了进一步规范。明确“全委会向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应当把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及其成员应当将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党委及其成员执行本条例的情况,应当接受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还对违反本条例的处理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违反议事和决策程序、原则;擅自改变党委决议;工作失职,决策失误,或者作风飘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不按照规定通报重要情况,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等情形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军队有关规定,对党委作出纪律处理,对责任人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些规定,有助于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利于保证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

  问:请问军委、总政对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委工作条例》有什么要求?

  答:学习贯彻《党委工作条例》是加强军队党的建设的一件大事和长期任务。军委对抓好学习贯彻高度重视,提出明确要求。总政专门下发通知,对学习贯彻条例作出具体部署。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一是要扎实搞好学习培训,以团以上党委成员为重点,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理论轮训等形式,原原本本学习理解,切实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特别是新规定新要求。要把《党委工作条例》与《政工条例》等法规结合起来学习贯彻,不断增强依法指导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要严格规范党委工作,认真清理和纠正与条例要求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思想观念、习惯做法和工作行为,修订完善本单位党委议事规则、自身建设措施等规章制度,从履行相关职责、执行决策程序、坚持工作制度、带头改进作风等具体工作抓起,进一步提高党委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要结合工作实践推进,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贯穿到做好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的各项工作实践之中,为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有效履行我军历史使命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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