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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死不告状” 谁打官司谁学法?
作者:晨曦 转 文章来源:0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26 5:07:37
[转帖]“屈死不告状” 谁打官司谁学法?
        18岁的独生子与人发生纷争,被公安机关违法收审6天后死去。从此,自贡市大安区何市镇新民村村民周霞刻苦学法,开始了长达9年的上访和申诉。2004年6月28日,自贡市大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自贡市大安区公安分局违法收审导致被害人死亡,赔偿原告周霞各种损失共计人民币24.844万元。周霞说,这是公正的法律还给她的公道。
        官司打赢了,照当事人周霞的说法,“公正的法律还给她了公道”。我们在为这位伟大的母亲表示钦佩的同时,心里却怎么也轻松不起来,反复咂摸,我们体会到这来之不易的“公道”中蕴涵了太多的苦涩。
     漫漫9年申诉路,一朝胜诉发皆白。倾生命中这么长一段光阴,呕心沥血换来一次她自认为还算“公正”的判决,这代价是不是太大了?倘若她屈死的儿子如地下有知,真的能含笑九泉吗?
  “我是靠国家法律支撑着走过来的,我觉得法律是公正的,它给了我无穷的力量。”这话从一个饱尝了丧子之痛、打了9年官司的母亲嘴里说出来,我宁肯相信她是政治思想水平高,而不是什么肺腑之言。她话语里流露出一股苦涩的悲哀。一句“屈死不告状”,道出了平民打官司之难。在我们这个政治越来越昌明、法治越来越健全的新社会里,为了公正,一个并不十分复杂的案子,居然“强迫”一个农妇攻读法学,并且耗时9年,不能不说明这是极其不正常的,农妇学法以“伸冤”的精神虽然值得敬畏,但是却并不值得人们称道。如果每个人在遭受这种遭遇的时候都要向这个农妇一样学法9年、申诉9年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的权益和正当的权利,那我们的法律还有一点公正可言吗?谁打官司谁学法,这难道这不是法治社会里一种悲哀?违法的成本如此低廉,执法的成本如此高昂,违法、犯法者当然在暗自庆幸暗自窃笑,那这仅是受害者一方的悲哀吗,难道不是执法者的悲哀?
     当我们感慨农妇的坚韧不拔时,其背后折射的是一些司法部门在司法公正、司法廉明方面上的缺失。试思,如果没有这样坚韧不拔的母亲,类似何伟这样的人岂不是死的不明不白、糊里糊涂?相反,如果司法机关各司其职,秉公执法,周霞何苦走上一条艰难程度比“杨三姐”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告状”之路呢?
  迟到的公正或者费尽周折的公正不是真正的公正!如果不根除惩治司法的腐败,也许还会有许许多多的周霞涌现出来,他们(她们)或付出9年,或付出18年,“锻造”成法学家。而这只不过为了打赢一场官司,或为伸张本应拥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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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好雨润物    责任编辑:好雨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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