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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剖析汇报(检察公诉人员版)
作者:网络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15 23:49:01

我是XXXX年X月份参加检察工作,我从事检察工作已将XX个年头。XXXX年X月份加入中国共产党,党龄X年。在新的世纪里,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和帮助下,加上自己主观的努力,我在思想、工作和学习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回顾已经过去的思想、工作、学习,作以下自我剖析。

    首先,我在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的基础上,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按照“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总结自己近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剖析思想根源,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进行剖析。其次,对照《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对照党政机关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11大类问题和77种表现,我本人认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向党组织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在理想、信念方面,自己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在检察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观念不强。政治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虽然平时能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但自己花时间学习党的理论文章的自觉性不高,钻不进去,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得不透,没有力求全面发展,偏重于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对当前新的政治理论掌握得不深,不透。
    (二)在宗旨观念方面,存在着考虑个人利益多,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不够的问题。在近几年提职、晋级等问题上,想得多的是自己应该得到什么,很少思考自己作为一名党员为党和人民多做一些什么。在从事检察工作中,存在着对律师、当事人态度不够和蔼的问题。
  (三)在党的观念方面,片面地认为,检察工作应该独立。有片面追求单一的法律标准的倾向,不太重视领导批示,对检察工作中常常忽视了党的领导,对纪委等单位对案件的批指示,态度上不够尊重,有单纯的业务思想。
    (四)在业务学习和工作方面,近年来,工作满足于过得去,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对新形势下检察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缺少对策,解决复杂案件、破解难题的能力不强,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
    近年来,公诉部门频频有办案人员和部门领导出问题,我没能积极地从这些反面例子中吸取教训,反而消极地认为公诉工作目前也属“高危”部门,有平安安完成任务,甚至有平平安安混退休的想法,缺乏用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去做创造性的工作不够。
回忆近年办理过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案件主要有刘国兵、刘永远、李金土、林惠玉等案,虽然在审查中我能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无罪的意见,但遇有开庭时却只把无罪的依据向法庭提出,不说自己的结论意见,仅说“请法院依据本事实,依法裁判”。有回避责任,踢皮球给法院之嫌。纠其原因还是对疑罪从无的刑事原则缺乏彻底贯彻的勇气,不能理直气壮执法。
    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对于违反程序的案件多注重实体上的解决,没有解决程序纠正的对策,缺乏解决的办法。在办案中重就案办案,自己身处是上级公诉部门,却忽略了对下级院的指导。遇下级院查问批复理由或对批复提出置疑时,往往缺乏做耐心的解释工作,有时态度生硬,甚至在报告中直言下级院对法律理解有错误。对基层同志的工作不够尊重。
    自以为从事检察工作XX年,出了不少力,把人生的青春年华都献给了检察事业,做好本职工作,满足于不出问题,当好一名普通的检察干警,做好份内的事就可以了,没有争当先进的意识。因此,工作中,只是平平淡淡,只求本职工作完成好,领导安排的任务去完成,被动地工作,本职以外的、领导不安排的不管不问,有与己无关的思想,超前意识不强。如此影响了工作能力的发挥,在工作中有一定的消极作用。
   (五)保持和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不够。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时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对时时处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根“弦”绷的不紧。
   (六)业务能力不够过硬。虽在XX年的检察实践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实际工作经验,平时也不断地加以总结,能与业务能力较强的同事同行交流,并通过业务实践不断加强提高业务水平。但因为以往正规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学习的缺失,和长期只注重实务,只注重解决所办案件中存在问题的对检察业务认识上的偏颇,导致理论基础不够扎实,不够系统。对此,近年来,我不断通过业余时间,通过对所办过的案件进行总结。
    在对高检贯彻“三个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重要思想的前提下提出的“科技强检”的意义理解得不够深刻。虽对电脑网络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仅仅把它当成一种工作技能,仅仅把它当做是完成日常工作的一个途径,而没有把它提高到与科技强检,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机联系起来,更没能把它与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联系起来。比如个别同志不会用电脑不会打字,做为一名党员也仅仅是帮他用电脑打打字,甚至把它当是一项任务完成,没有想到对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去带动他人,影响他人。没有去考虑科技强检的重大意义是整体地体现党的进行性的具体表现,不是一个、两个干警掌握先进文化知识,而应该是检察队伍的党员同志们的大事。
   (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好。在民主生活会上,存在开展自我批评方面点到为止,开展批评方面,打不开情面,放不下面子,害怕得罪人,保持一团和气,做老好人,有人云亦云现象。就算讲,也只是讲了大家存在的共性问题,在自我批评时,没有更好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有时害怕揭短。
   (八)在廉洁自律方面,虽能严格要求,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婉拒各种说情、礼送、吃情,但偶尔却碍于情面受亲友托请,向其他办案人员或单位说请。虽能拒绝一切与案件有关的送礼和吃请,但对吃请仅仅是因为不会喝酒,厌于应酬,而不是对吃请的腐败性质有足够的认识。总以为,吃请是缘于中国古老的农业社会的文化传统,吃吃喝喝是人情面子,是人际交往的方式,把吃请当小事,没有把吃请与加强党性原则联系起来。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放松了理论学习。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不够,政治理论水平不高,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普通的检察人员,能够依法做好检察工作就是讲政治了。
  (二)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随着年龄的增长,个人主义、享乐主义也不断有所滋生,革命意志薄弱。在司法实践中,宗旨观念淡薄,群众利益观念不强。
  (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比较淡薄。对做好检察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识不深,不能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改革发展稳定联系起来,做好自己工作。究其根源主要是思想上对知识的学习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只满足完成本职工作,总以为这些高新知识是上面的事,上面怎么说就怎么干,被动地去学习,而没有自觉地去学习,理解性地学习。
  (四)进取精神不强,满足于维持现状,缺乏钻研精神。对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使自己在某些方面的能力、水平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影响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五)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方面仍时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的状况。主要是认为不影响完成工作任务就是小事,甚至早上有时五点半起床,仍然没能准时到达。主要原因是没有把纪律性问题提高到党员的觉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员先进性的高度来认识。
       三、下步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忠实践行“三个代表”,学习党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业务能力,在不断更新知识和快速发展的实践面前甘当“小学生”,在知识的海洋中汲取营养,努力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变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提高标准严以律己。高标准、严要求,严格遵守院里、处里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院里、处理组织的各项活动,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克服自满思想,扎实工作,要有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少说空话,多办实事,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牢固树立一盘旗的思想,以大局为重,团结协作,勇于进取。
    3、牢记党的宗旨,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服务是我们的天职,群众的需要就是我们的服务,我们要真诚地帮助他们,把他们的难处当作自己的难处,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公正执法,清正廉明,以良好的形象,一流的业绩办好各项公诉业务。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耐心细致,高质高效地做好公诉工作,真正使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为国家的法治建议做出应有的贡献。
    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检察工作是法治建设的载体,法治环境的平台。今后,我们的任务还非常艰巨,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否则就要落后。公诉工作是检察工作的窗口,作为窗口的一名检察干警,要积极努力,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公诉业务能力创优上很下功夫,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以良好的形象,一流的业绩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司法改革做出自己的贡献。
    5、努力学习业务。努力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始终以饱满的革命热情、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检察工作中去。
    汇报完毕,请领导和同志们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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