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少不了要把自己的简历交给招聘单位。个人简历包括的内容很广泛,基本函盖了个人的资料,其中许多是个人的隐私,比如个人的电话、经历等等。应聘者之所以把这么重要的个人资料给招聘单位,很大程度上是对招聘单位的信任。
由于工作的关系,笔者看见过这样一些情况:有单位认真对待每一个应聘者的简历,所有应聘者都给予回信,并用专门的箱子保存好每封求职信(都编了号码);也有单位在招聘现场粗粗整理一下简历,留下几份可以考虑的,其余的随便一扔;每场招聘会结束,总会有求职者的简历被扫进垃圾;而更惨的是自己的简历被“转让”———从来没有应聘过的单位,竟然会给你打电话;如果你是层次高点的人才,就可能受到各种猎头公司的骚扰。
有一个杨小姐很奇怪地接到一家保险公司的电话,说,他们已经看过杨小姐的简历了,觉得她非常适合保险工作,希望和杨小姐见个面,谈谈具体的薪水待遇。杨小姐莫名其妙:自己从来没有给保险公司递过简历呀?虽然疑惑,杨小姐还是与保险公司见面了。杨小姐看到自己的简历竟然在保险公司负责人手里。原来,她以前曾投简历给一进出口公司,和保险公司是一个系统的,杨小姐的简历成了他们共享的资源。最终杨小姐没有加盟此保险公司。可是总是时不时地接到其他保险公司的电话,不得不重新换了电话号码。
由于人才市场在中国的发育不健全,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更不完善,比如对应聘者提供给招聘单位个人资料的保管保密责任,在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只能用“诚信”来要求招聘单位了。
曾经看到过一则新闻:“上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领域首届创新人才精英赛”上,受聘专家在接过聘书的同时,还得与主办方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承诺不会以任何方式泄露参赛人员的技术秘密。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有关人士表示,类似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竞争公正的尝试和创新还将在以后的职称评定、项目评审中逐步推广,保密协议在诚信之风渐浓的上海也会越来越普及。
这则新闻给我以启发,在招聘单位接收应聘者个人资料时,是否也可以或应当给予保密之类的承诺呢?而绝对不应当连“收条”也不给,随意处理涉及个人隐私的简历。
谁来给应聘简历加把锁? (编辑:自华)
作者: 记者 赵文骅 来源: 人才市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