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这是我们党总结改革开放历史经验得出的科学结论。没有解放思想,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确立。
解放思想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解放思想,立足中国和世界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探索,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形成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二大第一次明确提出“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指出“这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这是我们党突破“两个凡是”和教条式地对待马克思主义,以新的思想、观点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开端。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之所以能够确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新观念,是因为我们突破了长期束缚自己思想的把社会主义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党的十四大之所以能够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同样是因为我们突破了把社会主义等于计划经济、资本主义等于市场经济的思维定式,如此等等。所有这些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都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重大成果,同时又进一步推动了思想的解放。
二、解放思想是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开放的思想才能有效地指导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我党革命和建设的无数实践证明,解放思想就能打破思想禁锢,激发工作活力,就能改进工作方法,解决先前落后的工作模式,解放思想是适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寻求新发展,解决新问题的客观需要,是推动我们各项工作前进的必然选择。
实践无止境,发展无止境,解放思想也永无止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我们认识新事物,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根本思想武器。邓小平同志指出:“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就是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工作。”从解放思想本身看,是一个长久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客观事物不断变化,我们的思想、认识也必须随之发展变化。实践是解放思想的基础,实践活动具有永恒前进性。相对于实践发展,我们的思想观念往往具有相对稳定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不断适应实践的发展变化,及时转变和更新观念,否则,曾经正确的思想、方法也会变成僵化的东西,造成主观认识和客观实际相脱节。因此,解放思想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伴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是我们站在“十一五”新的起点上谋求更大发展。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各项工作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冲破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改变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才能不断进行创新,才能为“十一五”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政治保障。
解放思想是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只有不断解放思想,才能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才能不断创造新的业绩。要达到真正意义的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就必须从现实出发,从长远着眼,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作为永恒的课题常抓不懈,要通过大讨论、集中学习、长期宣传的形式加以巩固和提高,真正在每一个人心目中形成共识。思想解放了,才有魄力大胆地开展工作,才勇气开拓性地开展工作,才有能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观念更新了,才能果敢地摆脱旧观念、旧办法、旧习惯、老经验的束缚,才能超常规跳跃式地分析和处理问题。
三、继续解放思想是我们赢得未来的制胜法宝
继续解放思想,不仅是指要以清醒的意识对待历史成就和历史经验,而且是指要以思想解放的态度来研究和解决接踵而至的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面对新课题、新矛盾,书本上没有现成的答案,历史中没有现成的经验,只有靠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才能找到正确解决问题的途径。我们既有许多有利条件,也有不少不利因素,关键看我们工作做得怎么样。而其中一个关键,就在于必须进一步增强和提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这是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也是推进改革开放、落实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客观需要。所以,继续解放思想,是我们走向未来、赢得未来的制胜法宝。
“解放思想、扩大开放” 大讨论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人民法院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与水平,归根结底要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此该院对整个活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二要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四是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求,不断提高审判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强化法院干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意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审判队伍。
为了推动法院工作,该院在活动开展中注重“四个结合”。一是与“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相结合。规范司法行为是人民法院一项艰巨的任务,要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二是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民法院做好审判工作的行动指南,“五大理念”必须入脑入心。三是与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改相结合。纪律作风是搞好法院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同时纪律作风教育整改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彻底解决的了的,要不断适应形式的变化,创新教育的方式方法,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审判队伍。四是与法院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法院结合起来。解放思想,科学发展是法院公正、高效司法,争创一流法院的重要保证。我们要将大讨论和创一流有机结合,实现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