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坚持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紧要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在治国理政中,“既要为人民执政,又要靠人民执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这不仅指出了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而且指明了实现执政为民的根本途径。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一切工作必须以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衡量标准,心里装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切实增进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感情,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以民为本,多谋民利,脑中时常想着群众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这里的“本”、“基”、“源”,说到底就是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于能否坚持以民为本,做到心为民想、权为民用、利为民谋、身为民行,把具有深厚的爱民之情、扎实的为民之举、科学的富民之策、有效的安民之道作为党员干部实践“三个代表”的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人民的解放、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富强为己任,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为中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利益。毛泽东同志早在建国前夕,就提出进城后我们是做官当老爷、还是继续做人民公仆的问题,要求全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邓小平同志指出,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指导党的一切工作的标准。江泽民同志强调“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胡锦涛同志要求党员干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中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正是因为我们党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我们党经受住了各种风险和挫折的考验,赢得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实现了从领导人民夺取政权的党到掌握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的转变;实现了从一个在受到外部封锁状态下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到在全面改革开放条件下和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的转变。 在新的历史时期,胡锦涛同志还提出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重要论断,充分反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体现了党的宗旨,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指针。应该看到,在我们一些党员干部中,还有把群众利益不当成事或只当成“小事”看待,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熟视无睹,甚至以权谋私,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 什么样的群众观念决定了什么样的干群感情,什么样的干部作风决定了什么样的干群关系。干部与群众有了距离,首先就是从思想上、感情上与群众有了差距,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群众是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的主要力量,没有群众的支持,改革和发展都无从谈起。因此,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首先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凡事想着群众,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和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把对上负责同对人民负责一致起来,把关心群众的根本利益同具体利益结合起来,把为人民谋利益同保护人民利益统一起来,切实把执政为民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的服务意识,就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团结和依靠人民,不断更新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才能适应人民要求,符合人民愿望,才能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坚如磐石。
二、倾听民声,体察民情,眼睛时常看着群众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各级干部要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深入到群众中去,经常倾听群众呼声,体察人民情绪,透彻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忧什么。只有深入实际,察民情,访民意,听民声,掌握群众的所需、所急、所忧、所虑,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要真正深入下去,一沉到底,多方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在与基层群众的思想交流中,融合感情,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与群众的“零距离”接触中,彻底去掉我们身上的“官气”;在与实际、实情的接触中,找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真正的民心民意所在,使我们的工作如实地反映群众意愿,避免工作的盲目性和片面性。倾听民声,不仅要听正面的意见,也要了解和倾听反面的看法;不仅要认真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还要能够听得进群众的批评意见,不听“恭维话”,多听“真心话”,不怕听“牢骚话”和“刺耳话”。体察民情,要眼睛向下,多到艰苦的地方、困难多的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多看“群众脸色”,仔细体察群众的情绪。要大力倡导察民情,情况在一线了解;连民心,感情在一线融合;帮民富,措施在一线落实;解民忧,问题在一线解决。使干部工作重心下移,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化解矛盾,在密切联系群众中实践“三个代表”,真正代表群众利益,做到亲民、爱民、安民、富民。要心系于民,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置身于民,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要倾情于民,旗帜鲜明地同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下决心加以根治。要把群众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正站在人民群众的利益上想问题,做到我们讲的是群众想的,我们干的是群众盼的,我们改的是群众怨的,才能建立干群之间的鱼水深情。
三、尊重民权,集中民智,脚步时常跟着群众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改革开放的积极拥护者和支持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力军。我们党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都与人民群众的支持分不开。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关键是要相信群众,尊重群众,团结群众,让群众真正地、充分地行使主人的权利与义务;党员干部真正做好“仆人”,履行好“公仆”的权利与义务,惟有如此,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蕴藏在群众中的巨大的推动社会发展的能量才会被有效地激活,“三个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能量源泉。群众的创造和智慧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依靠群众是我们党的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基本方法。实践证明,不调动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不发动群众的力量,很多问题靠干部的“单打独斗”,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我们要清醒看到,基层很多问题是复杂的、动态的、变化的,如何防止问题的反弹,正本清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何应对改革发展面临的新的矛盾和困难等等,解决好这些问题,只有不断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才能使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要坚持群策群力,广泛吸纳群众的意见,共同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经济发展思路,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我们的一切决策,从群众的实践中汲取营养,改进工作,根据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制定决策,才能在全局上把握住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注意吸收和采纳来自基层、来自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既要听取群众意见,还要注意调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来帮助解决问题,集中群众智慧,反映群众意愿,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创新发展思路,努力使我们的方针政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使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更快更好地发展起来,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牢牢把握执政为民这一本质要求,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的标志,也是解决两大历史性课题,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只要我们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切实把关心群众的工作做好、做细、做实,我们就能集聚起强大的力量,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不断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
四、凝聚民心,珍惜民力,手里时常帮着群众
民心所向关系事业成败。凝聚民心既需要有的放矢的思想政治工作,更需要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看干部的政绩,既要看一个地方是不是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发展,又要看干部是不是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是不是把群众的困难拿在手上,是不是为群众办了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和实事,是不是让群众得到了实惠。党的利益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一致的,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是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只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经济实力,才能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兴国为己任、以富民为目标,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干部带头干,带领群众一起干,真正让群众得到发展所带来的实惠。经济不发展,农民群众增收幅度缓慢,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不能得到满足,必然造成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程度降低,甚至激化党群、干群之间的矛盾。因此,党员干部实践“三个代表”必须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团结和带领群众加快经济发展,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帮助群众致富,需要集中民力,更要珍惜民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分清轻重缓急,做到量力而行,不扰民、不逼民,不搞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不搞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不搞劳民伤财的“民心工程”,不能“好心办坏事”,要实说实干,干一件成一件,切实把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坚持执政为民,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把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只要是有利于人民群众的事,就要千方百计、积极主动、真心实意、全力以赴地去做。
五、解除民忧,化解民难,心中时常装着群众
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是党的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广大党员干部要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条战线、各个岗位上脚踏实地的工作,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要十分真诚地热爱人民,忠于人民,一刻也不脱离人民,工作上依靠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时刻关心群众疾苦,帮助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做到为人民利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会真心实意地拥护党,党群关系才能密切。群众利益无大小、轻重之分,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必须认真对待,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让群众满意,使党的宗旨、党的方针政策体现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之中。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融入到群众中去扎扎实实地解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带着深厚的感情去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来落实执政为民的要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要从群众想“说”的事情“说”起,从群众意见最大的问题改起,从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抓起,从群众要求最强烈的事情做起,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以民心为镜,以民意为尺,以民情为秆,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关心和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尽可能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努力实现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群众的实际利益得到满足、实际困难得到解决,我们的党和政府才能取信于民,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和信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才能得以巩固。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体察群众情绪,努力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团结带领群众不断前进。到基层调查研究,要特别注意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打开工作局面。要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特别是对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和城镇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一定要带着深厚感情去帮助解决,在群众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积极为他们解决困难、送去温暖。只有这样,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就能大大提高,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就能充分发挥出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会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六、顺应民意,廉政为民,思想时常贴着群众
古人云: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谁不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人民群众的心中就不会有他的位置;谁不顺应人民群众的意愿,终究会被人民群众所抛弃。人民群众最深恶痛绝的是什么?是腐败现象。最反感的是什么?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从总体上看,我们的干部队伍是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做到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但也不可否认,确有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将自己的人生价值“市场化”、“商品化”了,奉献变成了交换,变成了索取,变成了享受,滋长了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堕落为腐败分子;有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利,吃拿卡要,为自己和小团体谋利益,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置于脑后。这种价值取向污染了整个社会,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群众利益。自古以来,老百姓就崇尚清官,称清官为青天。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领导干部为人从政的一种境界、一种品格,也是人民群众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观察思考问题的出发点,作为判断是非和规范行为的基本准则,牢记“两个务必”的警训,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在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中成就自己的人生价值。要经常反省自己的群众观点,牢固树立起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甘于牺牲奉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时刻牢记手中权力是人民给的,把权用在为人民办实事、谋实惠上,使我们的思想从那些错误的意识和思维中解放出来,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有违职责的权力不用,有违法纪的事情不办,不脱离群众,不贪图安逸,不以权谋私,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小节而不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时时处处端正对群众的态度,摆正自己同人民的位置,把自己看成是群众的普通一员,始终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忠诚做到上不愧党,下不愧民。
一、以民为本,多谋民利,脑中时常想着群众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这里的“本”、“基”、“源”,说到底就是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于能否坚持以民为本,做到心为民想、权为民用、利为民谋、身为民行,把具有深厚的爱民之情、扎实的为民之举、科学的富民之策、有效的安民之道作为党员干部实践“三个代表”的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人民的解放、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富强为己任,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为中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利益。毛泽东同志早在建国前夕,就提出进城后我们是做官当老爷、还是继续做人民公仆的问题,要求全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邓小平同志指出,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指导党的一切工作的标准。江泽民同志强调“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胡锦涛同志要求党员干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中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正是因为我们党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我们党经受住了各种风险和挫折的考验,赢得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实现了从领导人民夺取政权的党到掌握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的转变;实现了从一个在受到外部封锁状态下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到在全面改革开放条件下和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的转变。 在新的历史时期,胡锦涛同志还提出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重要论断,充分反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体现了党的宗旨,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指针。应该看到,在我们一些党员干部中,还有把群众利益不当成事或只当成“小事”看待,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熟视无睹,甚至以权谋私,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 什么样的群众观念决定了什么样的干群感情,什么样的干部作风决定了什么样的干群关系。干部与群众有了距离,首先就是从思想上、感情上与群众有了差距,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群众是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的主要力量,没有群众的支持,改革和发展都无从谈起。因此,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首先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凡事想着群众,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和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把对上负责同对人民负责一致起来,把关心群众的根本利益同具体利益结合起来,把为人民谋利益同保护人民利益统一起来,切实把执政为民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的服务意识,就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团结和依靠人民,不断更新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才能适应人民要求,符合人民愿望,才能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坚如磐石。
二、倾听民声,体察民情,眼睛时常看着群众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各级干部要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深入到群众中去,经常倾听群众呼声,体察人民情绪,透彻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忧什么。只有深入实际,察民情,访民意,听民声,掌握群众的所需、所急、所忧、所虑,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要真正深入下去,一沉到底,多方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在与基层群众的思想交流中,融合感情,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与群众的“零距离”接触中,彻底去掉我们身上的“官气”;在与实际、实情的接触中,找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真正的民心民意所在,使我们的工作如实地反映群众意愿,避免工作的盲目性和片面性。倾听民声,不仅要听正面的意见,也要了解和倾听反面的看法;不仅要认真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还要能够听得进群众的批评意见,不听“恭维话”,多听“真心话”,不怕听“牢骚话”和“刺耳话”。体察民情,要眼睛向下,多到艰苦的地方、困难多的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多看“群众脸色”,仔细体察群众的情绪。要大力倡导察民情,情况在一线了解;连民心,感情在一线融合;帮民富,措施在一线落实;解民忧,问题在一线解决。使干部工作重心下移,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化解矛盾,在密切联系群众中实践“三个代表”,真正代表群众利益,做到亲民、爱民、安民、富民。要心系于民,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置身于民,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要倾情于民,旗帜鲜明地同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下决心加以根治。要把群众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正站在人民群众的利益上想问题,做到我们讲的是群众想的,我们干的是群众盼的,我们改的是群众怨的,才能建立干群之间的鱼水深情。
三、尊重民权,集中民智,脚步时常跟着群众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改革开放的积极拥护者和支持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力军。我们党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都与人民群众的支持分不开。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关键是要相信群众,尊重群众,团结群众,让群众真正地、充分地行使主人的权利与义务;党员干部真正做好“仆人”,履行好“公仆”的权利与义务,惟有如此,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蕴藏在群众中的巨大的推动社会发展的能量才会被有效地激活,“三个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能量源泉。群众的创造和智慧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依靠群众是我们党的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基本方法。实践证明,不调动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不发动群众的力量,很多问题靠干部的“单打独斗”,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我们要清醒看到,基层很多问题是复杂的、动态的、变化的,如何防止问题的反弹,正本清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何应对改革发展面临的新的矛盾和困难等等,解决好这些问题,只有不断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才能使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要坚持群策群力,广泛吸纳群众的意见,共同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经济发展思路,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我们的一切决策,从群众的实践中汲取营养,改进工作,根据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制定决策,才能在全局上把握住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注意吸收和采纳来自基层、来自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既要听取群众意见,还要注意调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来帮助解决问题,集中群众智慧,反映群众意愿,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创新发展思路,努力使我们的方针政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使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更快更好地发展起来,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牢牢把握执政为民这一本质要求,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的标志,也是解决两大历史性课题,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只要我们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切实把关心群众的工作做好、做细、做实,我们就能集聚起强大的力量,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不断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
四、凝聚民心,珍惜民力,手里时常帮着群众
民心所向关系事业成败。凝聚民心既需要有的放矢的思想政治工作,更需要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看干部的政绩,既要看一个地方是不是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发展,又要看干部是不是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是不是把群众的困难拿在手上,是不是为群众办了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和实事,是不是让群众得到了实惠。党的利益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一致的,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是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只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经济实力,才能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兴国为己任、以富民为目标,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干部带头干,带领群众一起干,真正让群众得到发展所带来的实惠。经济不发展,农民群众增收幅度缓慢,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不能得到满足,必然造成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程度降低,甚至激化党群、干群之间的矛盾。因此,党员干部实践“三个代表”必须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团结和带领群众加快经济发展,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帮助群众致富,需要集中民力,更要珍惜民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分清轻重缓急,做到量力而行,不扰民、不逼民,不搞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不搞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不搞劳民伤财的“民心工程”,不能“好心办坏事”,要实说实干,干一件成一件,切实把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坚持执政为民,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把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只要是有利于人民群众的事,就要千方百计、积极主动、真心实意、全力以赴地去做。
五、解除民忧,化解民难,心中时常装着群众
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是党的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广大党员干部要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条战线、各个岗位上脚踏实地的工作,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要十分真诚地热爱人民,忠于人民,一刻也不脱离人民,工作上依靠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时刻关心群众疾苦,帮助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做到为人民利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会真心实意地拥护党,党群关系才能密切。群众利益无大小、轻重之分,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必须认真对待,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让群众满意,使党的宗旨、党的方针政策体现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之中。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融入到群众中去扎扎实实地解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带着深厚的感情去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来落实执政为民的要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要从群众想“说”的事情“说”起,从群众意见最大的问题改起,从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抓起,从群众要求最强烈的事情做起,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以民心为镜,以民意为尺,以民情为秆,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关心和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尽可能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努力实现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群众的实际利益得到满足、实际困难得到解决,我们的党和政府才能取信于民,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和信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才能得以巩固。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体察群众情绪,努力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团结带领群众不断前进。到基层调查研究,要特别注意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打开工作局面。要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特别是对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和城镇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一定要带着深厚感情去帮助解决,在群众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积极为他们解决困难、送去温暖。只有这样,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就能大大提高,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就能充分发挥出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会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六、顺应民意,廉政为民,思想时常贴着群众
古人云: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谁不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人民群众的心中就不会有他的位置;谁不顺应人民群众的意愿,终究会被人民群众所抛弃。人民群众最深恶痛绝的是什么?是腐败现象。最反感的是什么?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从总体上看,我们的干部队伍是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做到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但也不可否认,确有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将自己的人生价值“市场化”、“商品化”了,奉献变成了交换,变成了索取,变成了享受,滋长了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堕落为腐败分子;有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利,吃拿卡要,为自己和小团体谋利益,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置于脑后。这种价值取向污染了整个社会,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群众利益。自古以来,老百姓就崇尚清官,称清官为青天。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领导干部为人从政的一种境界、一种品格,也是人民群众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观察思考问题的出发点,作为判断是非和规范行为的基本准则,牢记“两个务必”的警训,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在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中成就自己的人生价值。要经常反省自己的群众观点,牢固树立起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甘于牺牲奉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时刻牢记手中权力是人民给的,把权用在为人民办实事、谋实惠上,使我们的思想从那些错误的意识和思维中解放出来,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有违职责的权力不用,有违法纪的事情不办,不脱离群众,不贪图安逸,不以权谋私,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小节而不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时时处处端正对群众的态度,摆正自己同人民的位置,把自己看成是群众的普通一员,始终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忠诚做到上不愧党,下不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