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记者]:我有一个问题,前一段时间有报道曾经有人因为肝炎病毒携带者被排斥在公务员大门之外,曾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我想请问一下这次公务员法颁布以后是否能解决这样类似的问题?
[侯建良]:《公务员法》没有具体的规定,公务员具备条件当中第二条指出要具有履行公职的能力。在录用当中,有这么几个规定,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会同有关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有了这个规定,不光是乙肝这方面,就连其他方面都能得到较好的解决。去年乙肝病毒携带者在一段时间成了热点,但主要是因为当时没有这个规定,中央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没有统一规定,各地给予了热点的试点工作各地搞了一些,各地搞的话标准就不一样,有些可能出现了偏差,引起了社会的评论和关注。2004年1月开始,人事部和卫生部启动了这方面,搞一个体检的通用标准,先后召开了六次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还有两次在网上征求意见,2005年1月出台了通用标准,通用标准对乙肝携带者和其他方面,以及有起码肝炎的不合格,但乙肝病原携带者检查没有的可以认定为合格。
肝炎病毒携带者能否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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