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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学习十七大精神心得体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21 7:39:53

  党的十七大,是我们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也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大会将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认真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五年的工作,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取得的基本经验,对新世纪新阶段全面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进一步动员全党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此,必须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的发展,结合本职工作及面临的突出问题,有以下几点感想。

  一、坚持理论创新,用“十七大”精神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检察机关如何运用法律监督职权,为市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这是我们检察机关必须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在学习中,我们应该以政治理论知识为核心,以专业基础知识为需要,以综合性知识为补充,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十七大精神为核心,全面贯彻干部队伍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的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认真学习和掌握十七大精神实质同,不断坚持理论创新、科技创新、知识更新,在检察实践中,围绕胡总书记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文明执法、公正办案,确保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二、坚持观念创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于我们每个党员来说,都是首要的问题。检察干警是法律监督卫士,“打铁还须自身硬”,在检察实践中我们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领检察工作,坚持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必须正确认识和对待手中的职权,应时刻牢记,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决不能用来为个人或小团体捞取好处,决不能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坚持机构创新,掀起反腐败的高潮。

  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查处、不深入就是我们检察机关自己的失职。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我们检察工作永葆生机的源泉。应通过检察理论创新,不断推动机制创新,要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凝聚力、战斗力,营造惩贪肃廉的昂扬正气,公正执法的奋发锐气,再次掀起反腐败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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