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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解放 新跨越 新崛起”三新大讨论活动心得体会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21 7:41:36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我党革命和建设的无数实践证明,每次思想的大解放,都会冲破层层禁区,摆脱种种束缚,推动社会进步和事业的发展。开展“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是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新一轮解放思想的需要。
作为反渎局这样的业务部门,要进一步用好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这个法宝,以提高办案质量为基础,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主线,以司法为民、服务民生为目标,切实做好案件办理及各项相关工作,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境界、更多的理性,努力开拓一条检察机关发展的新路。
“新解放”,就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就是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哲学基础,它不是一个抽象空洞的哲学命题,而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现代化建设为对象,是由实践到认识乃至理论的科学思想体系。不仅具有丰富的哲学理论性和文化思想性,更重要的是具有广泛的指导性和实践性。只有使思想获得切合时代要求的、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的新的解放,才能使我们的各项工作取得跨越式的发展。我们开展“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必须破除自满思想,树立忧患意识,正视自身发展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谦虚务实的态度;破除畏难思想,树立开拓意识、敢为人先,始终保持昂然向上的朝气和不懈进取的锐气;破除僵化思想,树立创新意识,进一步释放思想解放的空间。
思想新,一新百新,观念变,一变百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和价值追求。践行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以党的事业至上,以人民利益至上,以宪法法律至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增强大局观念,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通过检察机关自身的发展推动经济社会持续腾飞,促进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不断前进。
检察工作要有新发展,必须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使科学发展观成为检察机关工作的指导的思想。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学习贯彻的主动性。要进一步抓好思想发动,引导干警充分认清履行监督职能,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深入学习中提高认识,在服务发展中谋求作为。二是深入钻研,把握理论内涵的系统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我们的长期任务,我们要深刻理解科学内涵,系统把握精神实质,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中牢固树立全面协调持续发展、讲求质效稳步发展、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新理念。三是注重运用,强化指导实践的自觉性。着力抓好学习成果的转化,防止运用上的肤浅化、表面化,既要联系个人实际,解决好思想、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更要联系工作实际,不断深化新时期检察工作新特点和新规律的认识,正视客观存在的案件数量猛增、社会和谐稳定的形势严峻、保障民生和服务大局任务艰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等诸多难题,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把服务发展作为检察机关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识;把以人为本作为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有力保障,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切实为实现省委、许昌市委、禹州市委提出的“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发展战略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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