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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大学习大讨论心得体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21 7:42:08

  当前,全国检察机关正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提高到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关系检察工作的成败。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更好地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

  检察机关更好地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必须牢牢把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个主题。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伟大成就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通过学习讨论,广大检察人员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努力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各个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捍卫者、践行者。

  检察机关更好地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必须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通过学习讨论,广大检察人员要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始终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检察工作,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展方向。

  检察机关更好地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必须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必然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中逐渐形成和不断完善的符合我国国情的检察制度。人民检察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又服务于人民,广泛的人民性是其最根本的政治属性;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司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通过学习讨论,广大检察人员要认清我国检察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检察制度的本质区别,理直气壮地坚持自己的特色,发挥人民检察制度的优越性。

  检察机关更好地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必须自觉接受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检察事业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检察事业才能有更加光明的前景。通过学习讨论,广大检察人员特别是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要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重大工作部署,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动。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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