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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心得体会:以制度创新推动科学发展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5/10 10:24:55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当前,解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期任务,有效的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能够为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可预期的、稳定的机制,使科学发展的优势日益显现出来、发挥出来。
制度创新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实现科学发展,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思想与战略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社会和谐和科学发展,制度是不能缺失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财物流动性很强,社会关系多种多样,没有制度保证,人们的物质利益、各种权利不可能得到有效承认和保护,社会也不可能达到有序状态。
在当今世界,市场经济仍然是一种发展中的体制形态,所谓“完善的市场经济”和“成熟的市场经济”都只是相对的。科技革命的重大突破,带来新的技术和市场需求的同时,也引起了投资方式、市场交易方式、企业组织和政府管理方式的变革。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使各国经济更为广泛而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原有的管理经济的方式、体制和政策正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传统市场经济国家也存在着体制机制落后和僵化的问题,也要寻求变革和创新。
实现科学发展,需要良好的制度基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在这个阶段,改革的难度加大了。我们既要继续推进改革,解决体制上的一些亟须攻克的难题,又要维护公平正义,保持社会稳定,两者不可偏废。如果不能继续深化改革,就会导致经济徘徊不前,积累更多的社会问题;如果只关注改革的推进,忽视社会矛盾的化解,又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由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矛盾比过去大大增多。群众关注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主要集中在下岗失业、房屋拆迁、贫富差距、环境保护、医疗服务、社会保障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得不好,极易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而,如何着力解决影响实现社会和谐与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乃是当前直至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要战略任务。我们应当正视现实,化解矛盾,尤其是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因此,制度创新是科学发展的基础。
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度建设开道。党中央提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升华了我们党的治国理政思想,也为社会和谐与科学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应当是充满活力的科学发展的社会。科学发展则要求实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与社会稳定,也就是能够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现阶段,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问题都亟待解决。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环境治理保护等方面,制度建设和创新的力度都还需要大大加强。
制度创新贯穿科学发展全过程
制度创新将贯穿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这主要表现在:首先,在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如何改进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机制,使政府在GDP指标之外更多地关注社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其次,在财税体制的改革中,如何与干部的政绩考核方式的改进相适应,比如,要求某个区域更多地关注生态保护,应当在财税政策上形成怎样的必要补偿机制。再次,在当前和今后一个很长的时期内,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仍将面对资源约束增强、要素成本上升、总量规模扩大等新特点,如何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既立足于本地资源供给,又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源。第四,面对大量农民进入非农产业就业和城镇生活,怎样合理分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既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又是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的主要任务。基本完成这一任务,至少还需要二三十年的时间。在这段时期,如何从国民经济全局出发,积极推动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为农民进入非农产业创造尽可能多的机会;如何平稳而有序地引导农民进入城镇,逐步融入城市生活,避免国际上曾经出现过的城市两极分化现象;如何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保护而不是损害农民利益,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机制,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努力探索,形成一系列立足国情的制度和政策。
制度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制度是人制定出来的,它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对制度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认识。真正能够充分发挥效应的制度,应当是与社会现实相契合的。对于要调整的对象认识得是否清楚,关系到所制定的制度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和实现预期的目标。对制度所要调整的对象认识得全面、清楚,制度设计就会比较有效。但是,正确的认识需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赖于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有赖于改革的深化。制度的实现,需要物质基础,也需要社会有接受该项制度的社会基础。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改革开放进一步推进,将为制度的实现提供更多的物质和社会条件。因此,必须认识制度建设的长期性,要通过继续进行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等的改革和创新,及时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
社会体制的改革是多方面的,包括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完善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机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等。所有这些改革和创新,都将为科学发展创造条件、提供基础。但是,制度创新和完善的本身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社会面临的问题多,矛盾交织在一起,诸多矛盾的解决不可能只靠某一方面的制度“单打一”,而应当发挥制度系统的综合效应。这就要求制度之间应当协调一致、不相冲突。为此,就要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精心地、持之以恒地进行制度建设和创新,以使我们的各项具体制度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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