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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让科学发展成为区域调控的核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5/10 10:27:30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历程,基本上经历了由非均衡发展到协调发展、再到统筹发展的三个阶段,实现了区域发展战略的重大推进,中国区域经济“多轮驱动”的新格局正在逐步成形。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村改革的深化,预示着中国区域发展又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经验教训: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促进了全国经济整体上实现持续高速发展,其间也伴随着激烈竞争和不协调行为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区域发展战略的转变和完善的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促进了全国经济整体上实现持续高速发展。当然,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问题。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要有利于优化区域分工,开发西部市场,使东、西部互为市场,最大限度地拓展国内市场空间。中、西部(尤其是西部较落后的地区)不仅是中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生产基地,而且其辽阔的地域和约占全国60%的人口还可以为全国(包括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和投资市场。东部沿海地区领先发展的经济则有望成为带动全国(包括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龙头。这种情况使我国完全有可能建立起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完整的国内产业体系和统一的国内市场体系。此外,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经济循环应以内循环为主,发展经济也只能走国内市场为主、以对外贸易为辅的道路。中西部的资源产业优势如果不和东部结合,就不能得到有效的开发,而离开中西部地区丰富资源和广阔市场这个后盾,东部的高速发展也难以为继。

  区域协调发展大目标前提下,要承认区域差异和区域竞争,提倡发挥市场机制促弱变强为基础作用的适度竞争。这即是说,东中西地区之间的经济活动必须遵循自主合作、自由交易、等价交换的市场法则,同时国家要通过利益机制、政策制约和信息导向限制恶性竞争。与促进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比,现行政策在促进各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方面还显得比较薄弱,需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

  区域协调发展是个长期的动态过程,其间必然伴随着激烈竞争和不协调行为,协调的短暂实现之后又会产生新的不协调。区域协调的主要标志,在市场经济和统一市场条件下不会是传统的静态表现出来的产业“合理分工”,而是混合分工和相互渗透(一体化)格局形成、差距缩小的动态过程。从发达国家区域关系变化历程看,在某个时期内,区域利益冲突加剧,甚至差距急剧拉大也是难以避免的,而且从总体战略需要出发,有时也是必要的、合理的。我国的倾斜式发展战略尽管拉大了地区差距,但总体而言,是共同前进中步伐快慢的差异,总体上加快了我国经济的增长,在东部更快发展的同时,也加快了中西部发展,为中国迎接新世纪国际经济竞争赢得了时间和机遇。但从协调发展的长远目标出发,又不能不高度重视当前区域失衡的严重性,高度重视差距带来的重大隐患。也就是说,区域关系到了一个历史的转折点,到了把区域协调发展放在战略地位的时候。

  发展展望:城市群将成为我国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

  改革开放的实践,使得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这在东部地区表现最为充分。面向未来,中国既不可能牺牲东部地区的发展来换取中、西部地区的经济腾飞,也不可能放任地区差距的持续扩大。惟一有效的选择是: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国家战略的适当部署下,把中部、东北和西部地区的发展纳入全国的发展规划总目标之下,充分利用四大地区之间的产业联系、地域联系,建立非均衡战略下的区域统筹协调机制,实现四大地区在互动过程中的统筹发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体系,以区域发展的宏观调控实现国家战略的部署。为此首先要增强区域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地位和作用,探索形成既各具特色又有机统一的区域政策体系。

  从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全局出发,加强相关政策的协调和机制建设,形成既各具特色又有机统一的区域政策体系。打破东、中、西部和东北的界限,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环境、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阶段、社会环境等因素,进一步明确各区域的战略布局、功能定位、发展重点等,从而确定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人口迁移和流动管理政策、就业政策等的基本导向。东部地区继续担负起追赶和跟踪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促进全国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国家经济竞争力,维持全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作用。兼顾到各区域的利益,根据功能区划分来确定各地区的发展定位,通过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加强中西部地区的公共服务等措施来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逐步缩小地区差距,达到各地区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目标,从而体现出我国社会制度的本质要求。更加重视农村地区发展诉求,不断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城市群将成为我国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随着城市化战略的实施和城市建设方针的改变,抑制大城市发展的诸多因素将不复存在,大城市的发展速度将大大加快。中等城市最有发展潜力,且多是区域经济的中心,随着户籍制度的根本变革和市场化的推进,许多中等城市将迅速成长为大城市。到2020年,我国100万人以上的城市数量将超过100座,50万人以上的城市数量将超过200座。绝大多数的地区级城市都将跻身于大城市的行列。各省范围内都将形成多个经济中心,各省的经济中心有可能与行政中心出现偏离,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各省区会逐步改变省内单一经济中心的格局,逐步发展起一批新的经济增长极。在此趋势下,新的城镇群将不断涌现。目前,除了长三角和珠三角城镇群、京津冀都市圈已经比较成熟外,已初露端倪的有山东半岛城镇群、辽中南城镇群、中原城镇群、长江中游城镇群、成渝城镇群和关中城镇群。大大小小的城镇群和产业带将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并对“诸侯经济”形成冲击。

  重点战略地区将成为新一轮区域发展的增长点。随着“十一五”和十七大区域发展战略的逐步落实,特别是广西北部湾、天津滨海新区、唐山曹妃甸新区成为我国新一轮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的确定,国家也战略性低选择建立了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改革试验区,如成渝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配套改革试验区,这预示着中国区域发展进入到了一个黄金时期。但是广大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这样的增长极数量是不够的。在新一轮区域发展增长点的选择上,应该加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经济带和增长极选择,如中西部的四条一级经济带,分别是西陇海——兰新经济带,长江上游成渝经济带,南贵昆经济区和呼包——包兰——兰青经济带;西部大开发应以四条一级经济带为主要支撑点,培育西安、成都和重庆三个具有全国意义的都市经济区,做为西部参与全国和全球经济的主要网络节点,着力发展天山北麓经济带(乌鲁木齐城市群)等,使其成为西部经济的主要聚集地和增长极;扶持培育河南省的中原城镇群和郑汴产业带,成为中部崛起的两大增长极之一;积极推动东北地区的大连和哈尔滨等中心城市,丹东和满洲里等边贸城市的发展,成为区域经济增长极。近30年的发展经验表明,在一定时期确立几个发展重点区域,然后集中政策资源和物质资源,尽快形成经济增长极,进而带动和辐射区域经济发展的做法,是行之有效的。对于战略地区以外的广泛地区,应当是在通过统一市场建设、统一环境政策的基础上,促进各地发挥各自优势,提高资源优化配置效率,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对策建议:强化规划引导和法律约束,健全保障区域政策有效实施的制度

  我国对外开放的空间格局由上个世纪80年代的沿海逐步扩大到90年代的沿江、沿边和广大内陆城市,目前,已基本形成一个全方位对外开放、多层次参与国际经济循环的地区经济发展格局。

  改革开放30年来,粤港澳合作不但促进了港澳地区的繁荣稳定,也推动了广东经济迅猛发展,带动辐射了全国,使广东成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经济增长的发动机。站在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起点上,粤港澳合作空间依然广阔。推进区域协调与合作发展,重点是推进粤港澳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 随着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签定,内地与香港在法律、会计等专业服务和物流、金融、会展、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合作方面更加紧密。同时,广东将引导省内企业投资港澳。加快广深港高速铁路、港珠澳大桥等跨境大型基建或前期工作。全面推进粤港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社会民生领域的合作。粤港澳合作将更加密切。随着与台湾的两岸三通,海峡两岸的交流将更加频繁,特别是海峡西岸经济圈的规划及实施,为大陆与台湾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进行了诸多探讨,随着全球化金融海啸和经济危机的进一步影响,海峡两岸在经济贸易合作方面,在抵抗金融海啸和经济危机方面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及研究。

  提高区域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和规范性,需要加强三项工作。一是区域规划编制。编制和实施区域规划,有利于统筹兼顾、综合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区域协调发展的进程。应按照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要求,编制和实施若干重点开发区域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的规划。二是建立健全区域法律法规,进一步解决规划和政策有效实施的问题,从区域关系发展变化的总趋势和较长时期区域利益格局考察,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以促进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提高。三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各项规定,要适应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和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推进的新形势,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制定不同区域的用地政策和环境保护措施,实行有区别的土地计划管理,为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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