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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3 9:30:53
- 佚名
根据中央、省市区委的安排部署,按照《南明区参加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南学组字〔2009〕1号)的要求,区民政局党委决定,从2009年3月至2009年8月,集中半年时间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走科学发展道路,建生态文明城区”这个总载体,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主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着力转变民政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民政党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将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目标要求
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是“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机制体制,促进科学发展”。具体到民政局,就是要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思考三个问题(简称“三思考”):一是思考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忠诚不忠诚?二是思考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透彻不透彻?三是思考抓工作扎实不扎实?坚持突出为民主题,突出民生特色,突出实践载体,突出活动实效,切实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加深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解放思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进一步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进一步掌握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态度,弘扬科学精神,推进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提升干部素质,提高科学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调查研究、破解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突出问题的能力,提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学决策能力,提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的能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更加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民政工作的新需要、党的十七大对民政工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新期待。
(三)解决突出问题,提升科学发展水平。以解决好一批基层和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为突破口,着力找准并解决影响和制约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全局问题、重大问题、疑难问题,深入分析形成问题的成因,明确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基本思路,完善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规划,使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解决党员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全局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四)完善制度体系,创新科学发展机制。准确把握民政工作的内在规律,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和制度设计,以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为核心,统筹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慈善事业、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管理、基层民主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等各项民政业务,总结推广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示范点的成果和经验,建立健全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政策规定和体制机制,保障和促进我区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
(五)推动业务工作,开创科学发展局面。把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最终目标。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定意志,谋划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增强党性修养和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把“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民政核心职能落到实处,推动民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党的执政规律,使各项民政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突出实践特色。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主题,以“建设一流队伍、打造满意民政”为学习实践活动载体,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民生和民政工作的新要求结合起来,与总结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典型经验结合起来,与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推动实践,在推进实践中深化学习。
(三)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全程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虚心向群众学习,真诚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正面教育为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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