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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迁家属子女落户须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12/27 0:28:14

1、转业干部所需证明(证件、证书):(1)市军转办接收安置介绍信;(2)被安置单位接收落户介绍信(注明姓名、别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职业职务、文化程度、详细住址等)。

2、家属子女所需证明(证件、证书):(1)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2)家属子女无职业证明;(3)居民身份证。

3、办理程序:(1)到分局户籍科签字或办理准迁手续;(2)持上述手续到迁出、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出、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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