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属子女所需证明(证件、证书):(1)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2)家属子女无职业证明;(3)居民身份证。
3、办理程序:(1)到分局户籍科签字或办理准迁手续;(2)持上述手续到迁出、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出、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