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我们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很及时,顺应了形势发展的要求,它是与时俱进、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求真务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标志着党内监督在向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对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就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粗浅的谈点个人体会。
一、对两个条例的几点认识
两个《条例》从提出到颁布,几经反复,历经砥砺,说明了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们党所进行的党内监督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富有成效,所开展的一系列党内教育活动取得了成果,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已引起共鸣,形成了共识,党内监督的立法环境已经成熟。
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1987年中纪委下的《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为开始,经过了13年的砥砺终于向社会公布。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主线,体现了制度建设在政党建设中的根本性、长期性和基础性地位,加强了对党内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内部监督,明确了实施党内监督的职责,立足于实际,特点和亮点十分鲜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2、中共中央最近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1997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的试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成的。原来的试行条例分为三编,十三章,172条;现在的《党纪处分条例》分三编,十五章和附则,共178条。其中,对“试行条例”有关条文保留了38条;对有关条文修改、调整形成了96条;对“试行条例”有关条文不再写入的有7条;适应新情况增加了44条。主要修改的内容:将原“试行条例”的总则第一章、第二章中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合并为一章,在“分则”中增加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业、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的条款,并独立成章;将第九章经济类错误进行了分解纳入有关章节;把第十三章章名、有关的问题的解释及其他规定删去,主要条款纳入总则第五章的其他规定中去。还将原来的各类错误改成行为即适用又拓宽了性针对性,是为严明党的纪律确立了明确的量计尺度,防止案件处理出现偏差和办案畸轻畸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更加规范了案件量计处理。
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条例
我们人大虽然不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但我们的责任和任务依然很重。我们既要开展好对国家颁布各项法律、法律的监督。又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搞好党内监督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又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地、主动地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树立人大干部的良好形象。
一要学习好、宣传好两个《条例》。学习要力求深入,宣传要有一定的声势。要使党员领导干部清楚其威严,明确其内容;要使广大党员知道其精神,明确其责任,只有思想上升华了,执行才会自觉,只有认识到位了,监督才能到位。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内容。要组织内司委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增强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二要保持克勤克俭、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本色。对于党的干部来说,是否继承艰苦奋斗的传统,不仅是个人生活方式的问题,而且反映了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新的历史时期,要牢记“两个务必”,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三要树立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优秀品德。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时刻牢记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奉献,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用自身的清廉去沟通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去架起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