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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决定》谈体会”专题活动特等奖
作者:网络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16 0:36:06
                “学《决定》谈体会”专题活动特等奖
                             ----与时俱进,开创创业和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 “改革发展和结构调整都要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这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创业和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做好创业和就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结合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就如何进一步推动创业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谈几点认识:

  一、 深刻认识就业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创业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就业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社会各界都不同程度地感受到就业的压力:如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精减人员;国有企业结构调整、职工下岗;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等。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我国劳动力总供给明显大于总需求。据有关资料,我国14-64岁人口2000年为8.5亿,2010年将达到9.7亿,今后几年,全国新生劳动力供给将达到4650万人,城镇现有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1400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1.5亿人以上。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都存在总量性矛盾。第二,随着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体制转轨,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持续下降,城市化进程加快,上亿农村劳动力将进入城镇;一些工业特别是传统工业生产能力过剩,部分资源枯竭的矿山和困难企业关闭破产,大批职工将转岗失业;企业管理体制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大量冗员需要分流;加入世贸组织,一些行业可能受到冲击,将加剧这种结构性失业。第三,科技进步、技术更新、新兴产业迅速兴起,部分低素质劳动者不适应需要而失业或难以就业。第四,我国经济在保持二十多年的高速增长之后,经济总量扩大,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开始,经济增长有所减缓,对劳动力的吸纳量相应减少。此外,就业观念、职业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或多或少地影响了就业。因此,对就业的严峻形势,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好。

  解决就业问题,是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全民共同努力。要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业的机制,特别是要扶持各种所有制的中小企业的发展。创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动力,在解决就业问题上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有数据表明,创办1个新企业能够平均提供6个就业岗位。目前,我国各类中小企业已超过800万家,占注册企业总数的99%以上,提供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为吸纳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 与时俱进,开创创业和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推动创业,要从我国人口众多、就业形势严峻的现实出发,坚持推动创业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创办企业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政策扶持与市场引导相结合、新增投入与利用现有资源相结合、整体布局与重点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推动创业活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创业,是一项具有开拓性和挑战性的工作,需要有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

  首先,要切实加强对创业和就业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要从思想上提高对创业和就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促进创业和就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创业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本地区推进创业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帮助解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构建“政府超市”,设立办证大厅,推广“一站式”审批模式,实施服务承诺制,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服务功能,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积极创造有利于新企业创办和成长的条件和环境,通过简化手续、降低门槛、放宽行业准入限制,将国家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的政策落到实处,对发现的新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解决;有条件的地区要推动创业基地、创业指导和服务中心的建设,探索为新企业创办和发展提供多种服务的方式和途径;通过大力开发创业信息、交流洽谈、人才培训、内引外联等多种途径,鼓励和吸引各种资本参与创业项目对接,为创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不断拓宽创业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类中介机构为企业创办提供援助和支持,围绕新企业创立所需要的信息、技术、资金、人才、管理、市场等环节,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多种方式,组建服务联盟,为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投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对外合作、法律咨询等全方位服务。

  第三,逐步完善创业政策,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新创办企业的支持力度。在中央财政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应拿出部分资金,专门用于对创业活动和创业服务的支持;各级地方财政也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每年的财政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支持新企业的创立和创业服务机构的发展;同时,应拿出部分国债资金专门用于创业基地、创业指导和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新企业创办过程中急需的基础设施的建设等。

  第四,努力改善企业创办初期的投融资环境。积极促进和拓宽多种形式的融资渠道,开发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参与创业活动;积极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的退出通道和退出机制;鼓励扩大对新创办企业发放小额贷款的范围,采取灵活多样的贷款方式,解决企业创办初期资金匮乏问题;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不断开发担保品种,扩大服务范围和担保规模。

  最后,要大力开展创业宣传。各种宣传媒体要抓好鼓励创业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创办新企业和发展中小企业对解决我国就业问题、保持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巨大作用,为创业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借助大众媒体,组织有关创业的座谈、访谈、征文等活动,介绍国内外创业理念、创业政策、创业案例、创业方法等,普及创业知识;大力宏扬创业精神,宣传正确的创业观、就业观,通过创业典型的示范和作用,进一步推动创业工作。

  推动创业、扩大就业是我国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进一步提高对创业和就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以城市为依托的创业、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有效途径;要从我国人口众多、就业形势严峻的现实出发,通过创业促进就业,提高全民创业意识,大力推动创业活动,促进经济发展;要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优化配置社会资源,切实落实创业政策,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促进新企业的创办和新岗位的开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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