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 作者:网络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9 1:36:10
1、坚持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学政治理论、学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努力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2、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在工作、学习和作风等各方面起先锋模范作用。
3、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恪守职业道德,树立无私奉献精神,做到文明办公,文明执法,文明服务。
4、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同各种不良倾向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用实际行动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应有的形象。
5、讲团结、讲正气。严于律已,宽以待人,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反对个人主义、本位主义,自觉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6、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带头低制不正之风。
7、联系群众,发扬民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8、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追求积极、健康、文明、和协的生活方式,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9、立足本职岗位,树立大局意识。自觉地将自己溶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潮中,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
10、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求真务实作风。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第一要务,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为已任,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