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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14 15:06: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于427颁布,将于200611起施行。它是我国建国50多年来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是干部人事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里程碑,对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也具有重大意义。

    《公务员法》共18章、107条,在公务员管理的各个基本环节和主要方面都作了比较成熟的制度设计和法律规范。其基本内容包括关于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总括性规定、关于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两个方面。

为了便于广大读者认真学习《公务员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从今日起就《公务员法》核心条款进行解读,以飨读者。

                  

《公务员法》核心条款解读(一)

 

哪些人属于本法所指的公务员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解读

按照本条的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依法履行公职。这里所说的“法”是广义的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履行公职是指依据职责从事公务活动,在我国履行公职的人员,不仅包括各国家机构的工作人员,也包括政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工作人员等。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只有纳入和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人员才划入公务员范围。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是指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和福利等保障。

《公务员法》所确定的公务员范围符合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之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政协机关同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都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主体,各自发挥着特定的作用。确定公务员范围必须考虑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

《公务员法》所确定的公务员范围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现实情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对过去大一统的“国家干部”队伍进行合理分类,按机关、企业、事业三大块分类管理,分别建立符合各自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原则上,机关干部实行公务员制度,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现行的人事分类管理体制,是确定公务员范围的重要基础。

《公务员法》所确定的公务员范围基本符合国际惯例。尽管各国因国情不同,公务员范围大小不一,但各国公务员范围的确定有三条共同的标准:一是职能标准。即公务员是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人员。二是编制标准。公务员严格执行国家编制限额。三是经费标准。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由国家财政支持。本法对公务员范围的界定与国际上的做法大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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