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和精髓,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新局面的一大法宝。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公安纪检监察事业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公安纪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要转变观念,创新思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思想的解放,观念的更新,就没有工作的大发展、大突破。要强化创新意识,发扬敢为人先、富于创造的传统,继承和发扬不断创新、不断超越的精神,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始终坚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用创新的思路谋划发展,用发展的方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当前,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学习好中央制定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这一反腐倡廉纲领性文件。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转变观念,在预防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改变过去那种在家等出了问题再去处理的工作方式,要主动走出去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努力做到“治病于未发之时”。要通过我们思想观念和工作措施的转变来扭转民警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是整人、处理人的错误认识,让他们知道纪检监察机关所做的更多的是关心、爱护和保护民警。
第二、要勇于实践,检验思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思想到底正确与否,只有放到实践当中去检验。同时,实践过的思想更具说服力。我们在鼓励创新思想的同时,更要敢于把思想付诸实践,让实践来评判它,去伪存真,去粗存精。纪检干部要有共产党人的责任心和胆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怕犯错误,勇于实践反腐倡廉的新措施、新方法,做到在实践中运用、在实践中检验、在实践中升华。前几年,我们江苏省公安机关试行的廉洁从警退休金制度就是一项反腐倡廉的新举措,在提出之时也面临过质疑,但我们还是大胆了试行了。通过几年来几个试点城市的施行,我们可以看到这项制度在预防公安民警腐败中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下一步就是我们要将这一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力争在全省公安机关中推行。
第三、要善于思考,总结思想。“学而不思则罔”,一个人仅仅学习而不思考,那将等于什么也没有学到。在牛顿之前,也有很多的人发现苹果落地这一万有引力的现象,但只有牛顿经过思考,总结得出了万有引力定律。可见,思考的过程就是一个升华的过程。要根据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按照正确的方法进行加工,转化为自己的东西。目前,在各地各部门有许多好的反腐倡廉的措和做法施,这就要求我们纪检干部开动脑筋去总结它,完善它,作为一项制度的形式来指导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同样,在日常的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方式和方法不能一成不变,要充分运用所学的知识和工作经验,开动脑筋,总结提炼,使之更好的服务于我们的工作。
第四、要加强领导,落实思想。 工作能否有效开展,首先要看领导重视程度。思想经过创新、实践、总结,能不能发挥它的指导作用,就看能否落到实处,落到我们具体的工作当中去。要让经过创新、实践、检验的新思想、新方法落实到我们公安纪检监察工作中去,实现工作上的新发展、新突破。我们要坚决反对那种把思想挂在嘴上,停留在纸上的务虚做法。各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对一些新思想、新方法的落实力度。要鼓励下面的纪检干部在检查办案中引入好的思想方法、措施,努力做到事半功倍。坚决反对那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懒惰工作作风。
第五、要与时俱进,完善思想。实践永无止境,思想亦永无止境。任何思想、理论,即使是已经在一定的实践阶段上证明是真理,在其发展过程中仍然要接受新的实践的检验而得到补充、丰富。时代在不断向前发展,各种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就必须要求我们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修正、完善我们的思想。公安纪检工作同样也必须随着时代和公安工作的变化而不断的改变。要努力适应公安职能向服务性转变这一特点,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应做到服务民警,服务群众。广大纪检干部要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公安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