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党组“大力弘扬许昌精神,推动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紧密结合本部门和自身的工作思想实际,认真学习了活动学习书目,深刻领会了活动的精神实质。“大力弘扬许昌精神,推动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从我市工作全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继续解放思想的重大意义,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实践性和指导性,对于我们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检察机关作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法治建设的国家机关,必须紧密立足工作实际,紧紧抓住思想大解放的契机,迅速掀起“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的热潮,以高起点高定位,在服务发展大局、转变执法观念、促进和谐司法、提高队伍素质等方面实现创新发展。
首先要不断更新观念。着力破除不符合科学发展的“十重十轻”的思想观念,即重打击轻保护、重配合轻监督、重刑事轻民事、重数量轻质量、重业务轻队伍、重工作轻保障、重实体轻程序、重实务轻理论、重惩治轻预防、重眼前轻长远,在正确思想的指引下,把各项检察工作纳入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
其次要找准症结,有的放矢,准确把握解放思想的路径与着力点。当前,思想观念陈旧落后,推动科学发展本领不强,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体制机制不成熟、不完善,社会状况“稳而不定”等,是制约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主要症结,只有彻底突破这些症结,继续解放思想才能真正取得成功。我们要以加强法律监督,推进法治国家建设为基本路径,以解决检察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为切入点,以“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优化法律监督,推进检察职能整体化”、“深化法律监督、推进检察人才职业化”为着力点,以改革完善检察工作体制机制为重点,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是要正确处理六个关系。要正确处理好解放思想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与统一思想、解放思想与顾全大局、解放思想与求真务实、解放思想与严格执法、解放思想与发展改革成果等六个方面的关系,进一步解放思想,科学谋划检察工作,不断开拓检察事业新局面。
四是要努力做到“四解放、四树立”,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即在服务大局中解放思想,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增强服务社会发展的意识;在执法观念中解放思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在促进和谐中解放思想,建立和谐的司法环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在队伍建设中解放思想,树立高素质检察队伍形象,保证发展的源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