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事遗嘱
余至力于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
现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作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最近
主张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是所至嘱!
中华民国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孙文 三月十一日补签
家事遗嘱
余因尽瘁国事,不治家产。其所遗之书籍、衣物、住宅等,一切付吾妻宋庆龄,以为纪念,余之儿女已长成,能自立,望各自爱,以继余志。此嘱。
中华民国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孙文 三月十一补
至苏联政府遗书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大联合中央执行委员会亲爱的同志:
我在此身患不治之症,我的心念,此时转向于你们,转向于我党及我国的将来。你们是自由的大联合之首领,此自由的共和国大联合,是不朽的列宁遗于被
压迫民族的世界之真遗产。帝国主义下的难民,将借此以保卫其自由,从以古代奴役战争偏私为基础之国际制度上谋解放。我遗下的是国民党,我希望国民党在
完成其由帝国主义制度解放中国及其他被侵略国之历史的工作中,与你们合力共作。命运使我必须放下我未竟之业,移交与彼谨守国民党主义与教训而组织我真
正同志之人。故我已嘱咐国民党进行民族革命运动之工作,俾中国可免帝国主义加诸中国的半殖民地状况之羁缚。为达到此项目的起见,我已命国民党长此继续
与你们提携。我深信,你们政府亦必继续前此予我国之援助。亲爱的同志!当此与你们诀别之际,我愿表示我热烈的希望,希望不久即将破晓,斯时苏联以良友
及盟国而欢迎强盛独立之中国,两国在争世界被压迫民族自由之大战中,携手并进以取得胜利。
谨以兄弟之谊,祝你们平安!
孙逸仙(签字)
孙中山先生临终前曾留有三份遗嘱, 即著名的《国事遗嘱》、《家事遗嘱》和《致苏俄遗书》。起草孙中山先生遗嘱时,公推吴稚晖。然而,文字极为酸腐。于是,汪精卫郑重起草总理
遗嘱。1925年3月11日,孙中山先生吃力地在遗嘱上签字。随后由亲属宋庆龄、孙科及张静江、吴稚晖、汪精卫、宋子文、孔祥熙、戴恩赛、邵元冲、戴季陶、邹鲁、陈友仁、何香凝依次签字为证明人,汪精卫署笔记者。
1925年3月11日,孙中山先生临终前, 于病榻上还曾对他的家属和挚友们口授了他的“第四份遗嘱”——《一个基督徒的遗嘱》:
“我是一个基督徒, 受上帝之命, 来与罪恶之魔宣战!我死了, 也要人知道, 我是一个基督徒。”
“我本是基督徒, 与魔鬼战斗40余年, 尔等亦当如是战斗, 更当信靠上帝。”
孙中山先生于1925年3月12日病逝于北京。他要求用基督教的仪式殡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