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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政协常委建议应设国家公祭日纪念南京大屠杀
- 作者:资料库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4/27 23:00:11
- 注:政协常委建议应设国家公祭日纪念南京大屠杀 作者:关注2005
本报讯“南京大屠杀是一个全国人民都应铭记的日子。”昨天中午,全国政协常委、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龙说,为了更好地纪念这个日子,在今年的两会上他提交了两份提案,建议把位于南京市的南京大屠杀受难同胞纪念馆升格为国家级纪念馆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同时建议把每年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并由国家领导人参与整个公祭活动。
据了解,南京大屠杀、奥斯威辛集中营和日本广岛原子弹事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发生的人类三大惨案。“其他两地的纪念馆不但是国家级,而且都已申报了‘世界文化遗产’。”
赵龙委员认为,目前南京大屠杀受难同胞纪念馆的级别不高,也没有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这不仅是南京人民的事,全国各族人民都应记住这个历史。”
此外,赵龙委员还呼吁把每年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每年逢此日便应在大屠杀受难同胞遗址处举行公祭活动,并有国家领导出席,社会各界人士、国际友人及外国政要参加。
同时以法律或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世界永不忘记,让国人永远铭记。“当然记住这段历史不是为了仇恨,而是为了让大家都知道战争的罪恶,开创美好未来。”赵龙委员说。
委员观点
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应为国家级
政协委员舒乙表示,应多保护一些抗战历史遗迹
本报讯昨日,全国政协委员舒乙先生认为,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如果现在还是一个市级的纪念馆,确实不太符合它的重要价值,应该升级为国家级的博物馆。
他同时指出,与其确定法定的抗战纪念日,不如多保留一些抗战的历史遗迹,“这些遗迹可以非常有效地传递爱国主义教育,后人到此参观,自然就会对烈士们肃然起敬”。
舒乙说,7月7日、8月15日、9月18日,已经是很有名的纪念日,在这天各地都会有各种纪念活动。“相比把某一天作为法定的纪念日,倒不如对一些抗战遗迹尽量多加保护,让历史有更多的载体,这在目前来说更为重要和紧迫”。
他介绍,比如重庆是抗战期间国民政府的陪都,当时大量的爱国志士都集中于此,中国共产党的南方局也设立在那里。但现在这个城市对抗战遗迹保护得不够,大量历史建筑被拆毁,很多见证了历史的文化建筑也荡然无存,实在太可惜了。
相关提案
“九一八”应为国耻日禁止婚庆
委员建议对违反国耻日规定的商家或个人应依法惩罚和问责
本报讯“九一八,九一八,从那个悲惨的时候,脱离了我的家乡,抛弃那无尽的宝藏,流浪!流浪!
整日价在关内,流浪!“以人们耳熟能详的《松花江上》的歌词开头,昨天,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民革主委邓宇民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把每年的9月18日设为中国的”国耻日“,在这一天坚决禁止开业、婚礼等各种庆典活动。
邓宇民委员介绍,1931年9月18日,日本侵略者挑起了“九一八”事变。“这段历史是中国人民永远不能忘记的,每年9月18日的9点18分,全国有上百个城市同时鸣响防空警报。”
“但是现在一些国人缺乏清醒的历史认识”。邓宇民说,这些人为讨些所谓的“口彩”,每年的9月18日,总会出现一些令人痛心的情景:在这天开业的、奠基的和举行婚礼的各种庆典活动搞得热火朝天;在一些地方,欢呼声和鞭炮声经常响成一片。“比如,2003年北京一所大学食堂开业时,甚至还打出了‘九一八,就要发’的宣传横幅。”邓宇民认为,这些都说明某些国人头脑中都缺少了“国耻日”的概念,而事实上,中国太需要一个确定的“国耻日”了。
他建议,应该把每年的9月18日作为“国耻日”,规定各个城市在这一天举行鸣警报之内的纪念活动。同时做出坚决禁止各种庆典活动的详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商家或个人依法做出惩罚和问责。他认为,只有这样,国民的“国耻”意识才能真正得到增强,“知耻而后勇”,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得到前进。
委员对话
“世遗”记录辉煌也应记录灾难
全国政协常委赵龙表示,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地位及影响需提高
对话人物全国政协常委、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龙
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赵龙低提交了两份提案,建议南京大屠杀受难同胞纪念馆应升格为国家级纪念馆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同时建议每年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
新京报:你为什么会在这次两会上提出,关于南京大屠杀应设国家公祭的提案,有什么原因吗?
赵龙:我在南京工作,也可以说是一个南京的市民。60多年前,发生在南京的大屠杀惨案至今还让幸存的老人们记忆犹新。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年轻人对南京大屠杀只有停留于书本的模糊印象。
新京报:据我们了解,现在各省有很多文化博物(纪念)馆运行困难,不知道南京大屠杀受难同胞纪念馆的情况如何?您提出升格纪念馆的级别,是不是也和经费有关?
赵龙:1985年8月,纪念馆在南京大屠杀遗址上建成,近20年来共接待参观者1100万人次。特别是2004年,在中央、江苏省以及南京市的大力支持下,纪念馆开始实行免费开放,当年就有110多万人次进行参观。但由于纪念馆是属于南京市管理的地方性纪念馆,因而,有很多方面与其应有的地位和影响不相适应。
新京报:您所说的不适应主要指的是哪些,能详细地说一下吗?
赵龙:我们大家都知道,南京大屠杀这一震惊世界的历史事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发生的人类三大惨案之一。据我了解,另两处惨案发生地,即波兰的奥斯威辛集中营和日本广岛原子弹被爆者祈念馆均为国家级纪念馆,并均已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而我们的南京大屠杀受难同胞纪念馆现在还只是个地方纪念馆,并没有成为国家级纪念馆,这与它的实际意义以及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还是有差距的。
新京报:您刚才说的奥斯威辛集中营等纪念馆也都已成功申报,您觉得我们纪念馆的申报有难度吗?
赵龙:我觉得难度倒是没什么,关键是看我们去不去做。我认为作为“世界文化遗产”来说,除了应记录人类历史上的辉煌,也应记录人类历史上的灾难。
新京报:设立国家公祭日,除举国进行悼念活动外,您还有什么构想吗?
赵龙:首先,每年此日便应在大屠杀受难同胞遗址处举行公祭活动,并有国家领导人出席,让国人永远铭记。现在每年南京市民都会自发举行悼念活动,但我觉得这应该是全国人民共同参与的事,不应只是南京市民参与。
■“世遗”条件
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条件有4个:一、具有突出普遍价值;二、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三、历史比较久远;四、现状保护较好;截至2004年7月,全球共有788处世界遗产,其中文化遗产611处,自然遗产154处,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23处。
中国有30处世界遗产,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2项,数量居世界第三位。记者 周奇 谢炜 张剑锋 记者倪华初 吴江摄影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