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建相关制度
昨日,笔者从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中获悉,广东正在积极推动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制度,坚持“低标准、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水平相适应的高龄老人津贴标准。
广东老龄事业发展仅居全国中游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李汴生等6名省政协委员共同提交提案,建议加快发展广东老龄事业,应对老龄化社会。
据介绍,广东老龄事业发展仅居全国中游,与发达省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以老年福利机构为例,2007年底,广东省拥有城乡各类老年福利机构2296个,床位95955张。而2008年末,江苏省拥有的城乡养老机构床位为23.52万张。
李汴生表示,截至2007年底,广东省60岁及以上人口951万人,业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而且在今后数十年内,人口老龄化速度将加快,养老问题将成为政府和社会的一个沉重负担。他因此建议尽快建立新的养老制度与养老模式,特别是要尽快形成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机制,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
拟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对此,省民政厅答复说,目前,我省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现状与“人人享有养老保障”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广东将继续采取措施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对城乡无保障老年居民的养老保障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目前正积极探索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为基本制度,向城镇居民覆盖。在此之前,可先出台办法,将本省户籍达到一定年龄的,未享受定期养老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纳入养老保障覆盖范围。
广东将在积极推动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制度的同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低保标准,把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家庭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