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扩大人民民主,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立政府参事制度,是新中国在国家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一个创举,为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作出了重要贡献。去年,国务院正式颁布《政府参事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政府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政府参事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条例》有关要求,需要我们深刻认识参事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保障参事作用的有效发挥,努力推动参事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参事工作意义重大
湖北省政府参事室成立于1950年初。自参事室成立以来,历届参事始终坚持与党和政府风雨同舟、与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发展进程紧密相连、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大业同频共振,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统战联谊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参事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密切关注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等多种方式积极履行职责,对政府工作发挥了重要的决策咨询作用,对省委、省政府了解社情民意发挥了重要的渠道沟通作用,对团结各方面力量发挥了重要的统战联谊作用,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近几年来,参事们围绕“两圈一带”(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建设、经济结构调整、重点产业布局、改善投资环境、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权益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公务员能力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100多份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地推进了政府科学民主决策。
参事工作意义重大,参事职责神圣庄严。“参”,就是参与、参谋、参议;“事”,就是从事、理事、做事,做对政府工作有利的事,做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事;“参”与“事”合起来,就是给政府决策当“高参”。湖北省一直非常重视参事工作,在参事的选聘、履职和管理、服务等方面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目前,省参事室共有58名参事,其中有两院院士、大学教授、科研院所高级研究人员,也有国有大型企业高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专家型行政管理人员,已经成为湖北省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与统一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成为省委、省政府信得过、用得上、离不开的智库和帮手。实践证明,参事室是集聚贤才、富有谋略的智囊机构,参事工作是反映民情、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做好参事工作,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对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对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进一步做好参事工作。当前,湖北省正面临中央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建设“两型”社会的难得机遇,经济发展正处于由回升向好向稳定增长转变的关键时期。在这种形势下,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是对政府工作的一个考验。因此,必须凝集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包括进一步发挥参事的作用。参事队伍是一个团队、一个智库,参事进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是对政府工作非常难得的智力支持。“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政府工作千头万绪,政府工作人员不可能对所有工作都考虑得非常周全。参事身份超脱、联系广泛,可以相对客观地看待、评价和监督政府工作,对政府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从而有利于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改革发展,造福人民群众。
参事工作务求“三真”
在《条例》颁布之际,温家宝同志与国务院参事、中央文史馆馆员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强调“参事室作为政府的咨询机构,在建言献策方面应保持相对的独立性,说真话、讲实情,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和看法,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这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参事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作为政府的高参和智囊,参事应按照《条例》要求,力求做到“三真”,即贡献真才实学、反映真实情况、敢于讲真话。做到“三真”,必须坚持解放思想、贴近实际、敢于直言。
坚持解放思想。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也是做好参事工作的重要前提。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就是因为我们坚持思想解放,坚持改革创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实现科学发展,必须继续解放思想。在参事工作中坚持解放思想,就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为不断开创各项事业新局面提供智力支持,同时努力把参事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只有坚持解放思想,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才能闪烁出智慧光芒、创造出实际效益。
坚持贴近实际。参事工作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有利于决策、有利于发展、有利于落实、有利于解决问题。因此,参事工作必须有针对性。省政府参事要针对省情、贴近省情,在研究解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过程中提出自己的看法,形成真知灼见。参事工作还要注意侧重于应用,以用立说,以用立论,以用立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湖北省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发展不够,面临的突出任务是加快发展。省政府参事应围绕这一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勇于提出源自实际、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坚持敢于直言。参事工作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建言献策,但不能只是简单地为党委、政府的决策作注释、作论证。参事要以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客观公正地反映社情民意为职责。反映的情况要客观真实,原汁原味。真话一句胜过假话连篇。只有掌握和反映了真实情况,才能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真正发挥高参和智囊作用,有效履行党和政府赋予的职责。政府负责人要鼓励参事独立思考,敢于发表不同意见。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对参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有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能包容不同意见,择其善者而从之。
对参事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分
《条例》的颁布,使参事工作和参事履职尽责有了法律保障和依据,有利于调动参事的积极性。《条例》的颁布也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自觉用《条例》来规范参事工作,为参事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科学发展需要科学决策,科学决策需要民主参与。我们要按照《条例》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参事工作,更好地发挥参事的参谋助手作用,努力实现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作上重视。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参事工作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参事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定期向参事通报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努力营造鼓励讲真话、保护讲真话的环境和氛围,采取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参事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参事的民主监督。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一些重要会议和活动,要邀请参事室负责人和有关参事参加。对参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充分采纳、及时反馈。
政策上支持。根据《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认真研究、加快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根据工作需要,给参事出题目、交任务。定期听取参事室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参事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要积极为参事进行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提供便利和条件。
制度上保障。坚持领导干部与参事的沟通联系、建议批示的落实反馈、专题研究的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不断拓宽参事的知情渠道。健全和完善参事选聘程序和工作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参事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参事参政议政的视野和能力。不断提高参事服务工作水平,从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保障,为参事开展工作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