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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黄回应3名拆迁户烧伤事件 否认强拆[图]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9-12 19:59:08

  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在拆迁期间发生一起烧伤事件,拆迁户三人被烧成重伤,疑为自焚。拆迁户家人罗志凤和叶忠诚在楼顶。

约一分钟后,罗志凤身上着了火。

罗志凤和叶忠诚自焚两分钟后,二楼的钟如琴像个火球一样从楼上跳了下来。

  起火后6分钟,钟如奎跑到了房顶上,并把房顶扒开,将罗志凤和叶忠诚两人救下来。

  东方网9月12日消息: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在拆迁期间发生一起烧伤事件,拆迁户三人被烧成重伤。该事件发生后,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9月12日,在其官方发布《关于“宜黄县一拆迁对象泼洒汽油不慎烧伤”的事实情况》(下简称《情况》),对此次事件进行了说明。

  该《情况》称,2010年9月10日上午10时许,宜黄县城建部门工作人员到拆迁对象钟如奎家中,就房屋拆迁开展有关政策法规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期间拆迁对象钟家故伎重演,以浇灌汽油等极端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威吓,不慎误烧伤自己3人。

  事件起因:钟家拒绝拆迁导致新工程拖延

  《情况》说,2007年12月,拆迁人宜黄县投资发展责任有限公司与钟家展开了历时三年的拆迁安置协商。宜黄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了两种拆迁安置方案,但是钟家并不接受,并提出三点要求。拆迁补偿协议始终未能达成。

  由于钟家的一再坚持,不肯拆迁,致使新客运站工程也因此一拖再拖,无法正常实施,致使出现了新客运站主体工程建成,却无出口道路及功能性建设无法进行的局面。

  事件经过:烧伤事件是由于“风力作用”,并未强拆

  该《情况》随后对2010年9月10日上午发生的拆迁烧伤事件进行了说明。通报称,当天上午9时许,宜黄县相关部分工作人员再次到拆迁对象钟家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动员其接受补偿安置。钟家人抵触情绪十分激动,并将门关闭,不让工作人员进入,又故伎重演,将早已准备好的汽油泼洒在二楼窗户、墙壁和自己身上。

  当工作人员迅速准备离开时,刚刚回来的钟如奎从室外上到了三楼,钟如翠等人也一同冲上了三楼,与正准备撤离的工作人员发生了言语上的争执。随后钟如奎和钟如翠等人被工作人员劝下楼,到了一楼的空地。

  此时,三楼的罗志凤(钟如奎母亲)、叶忠诚(钟如奎大伯)两人提了小桶汽油爬上三楼屋顶,快速沿着屋脊泼洒汽油,叶忠诚点燃了屋脊上的屋椽进行恐吓。

  由于风力的作用,吹溅起的火星点燃了叶忠诚身上衣服。叶忠诚慌忙自救,并将着火的衣服脱掉甩出去时,却不慎点着身边的罗志凤。罗志凤也连忙脱掉被点着的衣服,两人互救身上的火才扑灭。钟如奎家人此时的情绪十分激动,钟如琴也在屋内点燃泼洒了汽油的棉被,从二楼砸向楼下的工作人员。

  而钟如琴在扔下一件点燃了的泼洒了汽油的衣服时,被火星溅到身上引起燃烧,立即从二楼跳到一楼的空地上。在这危急情况下,现场工作人员迅速冲上前,用草皮和泥土把她身上的火扑灭。随后,工作人员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整个事情发生的过程,宜黄县城建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上户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未对该拆迁对象实施依法强拆行为(现场无任何机械设备),拆迁对象总是想借点燃汽油的方式威胁上户工作人员离开和达到他们想得到高额补偿的目的,不存在自焚的本意,更没有料到会出现如此后果。

  善后处理:目前“患者病情稳定”,正在调查

  《情况》还说,事情发生后,宜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本着“生命为大,救人为先”的原则,迅速采取了如下紧急措施:

  1、全力救人。县政府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善后救治工作协调会,成立了医疗救治工作小组。为让患者得到更好救治,派出医疗专家和城建工作人员将伤者送往江西省一附院救治。同时,安排了专人日夜陪护,帮助伤者家属解决实际困难。目前,该3名患者病情稳定。

  2、迅速报告。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及时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分别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同时,公布事件真相,对关注此事的干部群众说明事实经过。

  3、开展调查。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事情经过,要求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目前,调查组人员正在进行实地勘察、调查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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