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9月27日消息:9月26日,在社会上“声名远扬”、“老大”几经更换的涉黑组织——“十三飞鹰帮”被正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7名成员被公诉机关指控9宗罪名。当天,正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涉黑案。
庭审中,记者了解到,该组织最后一名“老大”竟然是一名拥有数千万资产的煤老板。由于该案是省厅督办案件,在当地影响也较大,正安县法院、检察院均派出精兵强将参与庭审。
“十三飞鹰帮”被控9宗罪
据了解,“十三飞鹰帮”于1994年创建。成立之初,团伙主要成员仅是一些学生。随着时间推移,“十三飞鹰帮”在2005年开始,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涉黑性质的犯罪组织。
由于涉案人员多,记者在现场看到,正安县检察院的公诉书长达36页,该组织一共有27名涉案人员出庭受审。此外另外2名被告人因为涉嫌窝藏罪而“卷入”该案,其中一名是中学教师。
据悉,“十三飞鹰帮”的团伙成员被指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9宗罪名。
而其中黑帮老大被指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宗罪名。
煤老板出任“黑老大”
该案的涉案人员均是正安县人,其中多名成员曾因故意伤害罪等受到过刑事打击。2009年,该组织被正安县政法部门在一些案件中逐渐挖掘出来,并列为省公安厅督办案件,当地有关部门于9月18日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11月,邹析刑满释放后,充当起“十三飞鹰帮”的老大,一方面继续笼络“十三飞鹰帮”残留人员郑传金、汪舜、聂兴等人,同时又发展新成员,并沿用“十三飞鹰帮”名称,在县城多次组织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2006年8月24日,邹析等人被判刑入狱后,郑传金替邹析“报仇”而砍伤“文家寨帮”成员逃至广东。
郑传金在广东藏匿期间与正安县桴焉乡开煤矿的周小红相识并成为朋友。后来,郑传金在潜逃两年后投案自首,被判处缓刑。缓刑期间,郑传金与周小红关系更加密切。一次,周小红邀约郑传金等喝奶茶,席间周小红从包内拿出6000元给到场的每人发了1500元的“奖金”。而在年底聚餐,周小红再次拿出6500元发给“十三飞鹰帮”成员中的13人每人500元。
郑传金凭借周小红在经济上的帮助和支持,在笼络原“十三飞鹰帮”的成员外,还将另一帮派团伙的部分成员招入麾下。而郑传金对“为人大方”的周小红言听计从,“心悦诚服”地将“十三飞鹰帮”老大的位置拱手让给周小红。帮中组织成员均称周小红为“小红哥”。
周小红在接任老大后,通过吃喝、发工资、奖金等方式对“十三飞鹰帮”人员大加施舍,并为郑传金等人摆平事端,从而站稳了黑帮老大的地位。
组织成员危害一方
周小红出任“黑老大”后,经济实力增强,成员不断增多,名声越来越大。组织成员选择在“白帝城”、“音凰”等娱乐场所收取保护费,签单消费等。还在流动赌场放高利贷,以及为争夺势力范围,不断与其他帮派、团伙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涉案多达28起,还将一名受害人手掌砍断。采访中,一居民告诉记者,此前在街头曾看见因为帮派之争,有人提着把刀在街上走,刀尖在地上都擦出了火花,很是吓人。
2008年,成员郑蕾辉的父亲(开出租车)与乘客发生争吵,郑蕾辉和龚志贵赶到现场对谷某殴打。执勤的正安县城管局工作人员朱某、江某等人上前制止,郑蕾辉用扁担将江打伤,龚治贵用匕首将朱某杀伤。事后,郑传金通过关系,由周小红出资1.2万元对朱和江二人进行赔偿。
据悉,因为涉案人员较多,该案估计需要4天才能审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