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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将演练“夺取钓鱼岛” 演习将分为两个阶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0-6 13:05:47

  东方网10月5日消息:日本有媒体3日称,日美两国防卫当局透露,1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到达日本后,美国海军与日本海上自卫队将联合实施大规模演习,届时“乔治·华盛顿”号航母也可能参加。

  据悉,日美的这次联合军演的重点放在模拟展开“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作战行动”上,以向国际社会凸显巩固的日美同盟关系,并牵制中国在东海频繁活动。

  凸显日美同盟巩固

  多名日美相关人士透露,此次联合军演重点是模拟如何从中国军队手中“夺回”钓鱼岛。演习的核心力量是以美国第七舰队航母“乔治·华盛顿”号为主的空中打击部队,借此加强日美同盟的形象。除“宙斯盾”军舰外,不易被雷达捕捉的F-22隐形战斗机及部署于关岛的“全球鹰”无人侦察机也将参演。

  奥巴马预定出席11月13日~14日在日本横滨召开的APEC领袖会谈。美国国务卿希拉里曾明确表示日美安保条约适用于钓鱼岛。此次联合军演主要是为了具体确认日美可以进行怎样的军事合作。

  演习分两个阶段

  报道称,这次联合演习包括两个阶段。在演习第一阶段,假定各种外交手段未能阻止钓鱼岛“被占领”。日美军队将迅速确保制空权和制海权,之后包围钓鱼岛并切断中国登陆部队的物资补给线。

  在演习第二阶段,在日美海上和航空兵力的掩护射击下,日本陆上自卫队空降兵陆续降至钓鱼岛。为配合此次演习,美国海军已将“俄亥俄”级核潜艇派往神奈川横须贺基地。最新锐的“弗吉尼亚”级攻击型核潜艇也将参演。演习会在日本大分县的演习场进行,但由于此处的水道狭窄,对潜艇和海上的作战会在东海举行。 (宗禾)

  新闻分析

  我钓鱼岛不容日美“协定”

  本报讯 《人民日报》3日刊登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贾宇文章,批驳了日本所谓“无主地先占”和“时效取得”钓鱼岛主权说,均违背了国际法基本原则,文章指出:日美协定也不能赋予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

  文章指出,二战结束后,作为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明确规定了日本的领土范围,其中根本不包括钓鱼岛。而1951年9月8日,日美将中国和苏联排除在外,私下达成《旧金山和约》,此后,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又将钓鱼岛划入所谓“归还区域”。

  对此,1971年12月30日,中国外交部即严正声明:“美日协定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

  历年至今,中方多次严正重申我方立场:美日私下签署所谓《旧金山和约》,据此产生的“托管”和“归还”,将钓鱼岛裹挟其中,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是非法和无效的,日美协定不能改变钓鱼岛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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