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1月27日消息:26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获悉,哈尔滨市计划明年1月1日起征收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养老金”)滞纳金,凡是未如期交纳“房屋养老金”的居民,将被按日收取1%。的滞纳金。
最近,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河一街区10栋一单元8楼住户卢先生一直很闹心,虽已入冬,可是由于前几天的降雪,屋顶的雪化得厉害,现在他的家里还在渗水,更闹心的是,当他向辖区的物业提出修理申请时,却被告知只有对屋顶大修才能彻底解决漏水问题,而要大修则需要动用“房屋养老金”,物业管理人员称,必须有超过2/3的业主缴纳了该资金,个人才可申请动用这笔资金,可现在交纳这笔“房屋养老金”的住户并不够数。卢先生说,他的这栋住房是今年6月买的,当时交了约2000元的“房屋养老金”,这等于自己交了钱却享受不到服务。
卢先生的情况并非个案。哈尔滨市2006年实行了《哈尔滨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要求2006年后新建小区的开发商必须缴纳住房专项维修资金。2006年前开发建设的小区,靠业主自觉缴纳。据了解,全市约有30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了“房屋养老金”,缴纳率仅约10%。“这就意味着全市仍有90%的住房没有房屋养老金,无法进行大中维修。”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实,交“房屋养老金”就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业主的利益,鉴于目前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率低的问题,哈尔滨市决定采取强制办法,在明年1月1日起征收滞纳金。
凡是没有交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增缴应缴维修资金1%。的滞纳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举例说明,以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老住宅计算,每年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四年的专项维修资金,即应交1000元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如果没有按要求交,则一年下来滞纳金就是365元,四年则是1460元。“由此看来,这笔滞纳金的金额已经超过了专项维修资金本金,所以权衡之下还是交了好。”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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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即住房出现楼顶漏水、管线老化等问题,需要大中修的时候,才能动用。出现问题的楼栋,必须有超过2/3的业主缴纳了该资金时,才可申请动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来维修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