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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拟规定随地吐痰最高罚款500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东莞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4 18:19:54

  在东莞,随地吐一口痰的代价是多少?可能是被罚款500元。

  昨日,市法制局将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起草的《东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修订稿)》(下称《规定》)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根据新规,今后在东莞的公共场所有随地吐痰、吐香口胶、便溺、扔烟头等行为的,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乱扔果皮等最高可罚500元

  《规定》显示,本市市容市貌管理范围包括建筑物外立面、公共水域、公共场所及设施、环境卫生、各类管线、广告标志等方面。

  根据《规定》中的“环境卫生管理”新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实施下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如随地吐痰、吐香口胶、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食品包装、动物尸体等废弃物;从建(构)筑物向外高空抛物、泼洒液体;在建筑物、公共设施、树木、电杆上乱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

  而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烟头和动物尸体等行为,将由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规定》提出,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还包括在城市主要街道的临街阳台吊挂杂物和张贴“牛皮癣”等行为。

  另外,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沿途扬撒垃圾的等行为也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商业区居住区要设封闭式垃圾桶

  《规定》还对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今后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新(扩)建大型集贸市场,游(娱)乐场所和大型公用建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生活垃圾存放容器、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设施。

  各镇(街)沿街道路两侧、商业区、居住区以及其他人流密集地区,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收集容器、废物箱等设施。

  温馨提示

  你可通过这几种方式对新规提意见

  市法制局表示,市民对这个新规有建议的,可于2010年12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东莞市法制局。

  邮寄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法制局;

  邮政编码:523888 传真:22831352 电子邮箱zhangz@dg.cn

  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和动物尸体等废弃物的;

  2、在城市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平台上堆放、吊挂其他杂物,影响市容的;

  3、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在城市道路、街巷经营机动车辆清洗业务的;

  4、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5、向河流、河涌、湖泊、池塘等抛弃、倾倒废弃物的;

  6、占用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街巷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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