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2月17日消息: “为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工作机制,及时调查、处理、转办和督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中华全国总工会17日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切实行动起来,帮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返乡过年。
年终岁末是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结算高峰期。近年来各级工会不断加大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工作力度,一方面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严肃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一方面发挥工会组织自身特点和优势,加强走访排查,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主动介入,维护农民工权益。
全总新闻发言人李守镇表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有关方面不断加大保障企业工资支付和劳动纠纷调处力度,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远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部分企业拖欠工资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时有发生,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仍处于高位。
针对这一实际,全总已连续多年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据了解,2011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已于11月25日启动,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保证年底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要求,全总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又于12月13日联合下发《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在2011年春节前基本办结的目标。
“各级工会当向拖欠农民工工资说不。”李守镇强调,工会要尽己所能帮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特别是对那些恶意欠薪逃匿事件或因欠薪引发的冲突,工会要立场鲜明地维护农民工权益,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及时严肃查处。他还表示,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工会有着无可替代的优势和作用,工会组织是农民工的娘家人,与农民工联系最紧密,同时又有完善的组织体系,可以及时动态地了解农民工的权益现状和诉求。
据介绍,《通知》在要求各级工会“两节”期间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的同时,还强调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权益;进一步加大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妥善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精心组织开展好“送温暖”“农民工平安返乡”等活动,努力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等,让广大农民工过一个温暖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