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1月9日消息:8日上午,广发银行不良资产弊案涉案人员、广发银行资产管理部原总经理周保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在广州中院重审开庭。庭审显示,今年5月,广东省高院裁定撤销该案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庭上,周保一如既往地对全部指控予以否认,并当庭痛哭,称遭行领导打击报复才致如此。
资料显示,现年56岁的周保于1988年进入广发银行工作,曾任广发银行东莞分行行长,1998年始任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具体负责清收不良资产、审批分行不良资产清收方案等。公诉人指控,周保利用职务便利受贿港币50万、人民币2万,贪污人民币248万余,私分国有资产24万余。
指控:一次收50万现金
据检方指控,2006年4至5月间,周保利用管理处置该行越秀区一不良资产的职务便利,收受汉国公司代表侯明贿送的现金港币50万元,最终汉国公司以底价5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成功收购;2004年8月至2006年6月间,周保还为汉国公司收购广发银行处置的不良资产“广海项目”予以支持,收受侯明通过该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雷达贿送的购物卡人民币2万元。
起诉书还称,周保在任职期间,擅自违规向广发银行的全资非金融资产———广控公司提出返还部分清收奖励给资产管理部。当广控公司将人民币410万余元分五次返还给资产管理部后,周保指使管理清收奖励资金的管某某从中侵分人民币207万余元。2006年至2008年间,他又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套取的粤财公司清收费用共人民币40万余元。
另外,周保还被控在2006年11月及2007年1月,与雷达、管某某商量决定从套取的粤财公司清收费用中支付人民币共24万余元,除向部门26人每人发放5000元补贴外,还购买了八台手提电脑,周保分得两台,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庭审:否认全部指控
庭上,周保对全部指控予以否认,坚称没收一分钱。据悉,从案发到开庭,他一直未曾作过有罪供述。
周保辩称,去年开庭时,他已清楚阐述了每件事,自己因捍卫国有资产,才遭打击报复致此。“有10多个不良资产要我去调查,我捍卫国有资产,行里的领导用这种手段打击报复。这些事(指控的事)如果是我周保所作所为,你把我当场枪毙,我都接受。”
对于私分清收项目奖金一事,周保称,广控公司清收项目的200万奖金作为员工福利发放已经过行领导同意,后下属坚持给了他9万奖金也是按上级指示进行,相关价格也由评估公司确定。
周保还称,换港币等都是管某某的个人行为,与他无关,而旅游、出摄影集等都由他自费。此外,2009年案发被羁押后,他因患胃病、肝炎、心绞痛在看守所度日如年,案件多次审理迟迟无结果,连累了家人,他宁愿尽快判决。
广发银行不良资产处理弊案涉案人员刑罚情况:
王新(广发银行原副行长) 受贿80万港币 受贿罪 被判有期徒刑4年
侯明(广发银行下属深圳广海投资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 受贿160万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雷达(广发银行资产管理部原副总经理) 贪污公款13万余元 贪污罪 被判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