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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速公路将执行统一收费标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1-13 18:52:04

  东方网11月13日消息:从15日零时起,黑龙江省在用高速公路将执行新的统一的收费标准,对过往车辆将按车型和计重两种方式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这个省各条收费公路各自为战、收费标准不统一的收费方式将成历史。

  按照新的收费标准,小于或等于7座的客车和车货总重小于或等于2吨的货车,将按每公里0.45元的标准收费,8座-9座的客车和车货总重在2-5吨(含5吨)的货车,将按每公里0.80元的标准收费。

  对未超限的载货车辆,车货总轴重小于或等于5吨的,按0.07元/吨公里的标准收费,车货总轴重在5吨至35吨(含35吨)之间的,按0.07元-0.035元/吨公里的标准收费。

  对于超限30%以上的车辆,将按基本费率的3倍至6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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