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县仙女山旅游度假区地处仙女山腹地,仙女山国家5A级景区及世界自然遗产地天生三桥等景点簇拥其间,自然条件优越,是重庆市唯一一个省级旅游度假区。今年5月,已正式启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创建工作,拟将规划的15平方公里的原仙女山新区作为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的核心区,仙女山景区、印象武隆、梦幻谷、仙女湖,以及双河乡的乡村旅游地带作为旅游度假区依托的规划控制区。为了进一步打造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知名品牌,展现度假区旅游休闲形象,提升度假区知名度,加快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武隆县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仙女山旅游度假区形象标志(LOGO)和宣传口号有奖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仙女山旅游度假区形象标志(LOGO)和宣传口号。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所有关心和支持武隆县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的组织、个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三、主办单位
武隆县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四、作品要求
(一)能展现仙女山旅游度假文化,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号召力。
(二)充分体现仙女山旅游度假资源和产品特色,鲜明独特,具有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
(三)应征口号要求主题深刻、文字简练、简明易记、富于美感,不超过20字。
(四)形象标志(LOGO)要求识别性强,整体构图要体现出自然和休闲的旅游度假氛围,优越的自然环境和生态资源;能充分体现仙女山旅游度假的内涵和文化特征,外形简洁、色调明快、构思精巧、寓意深刻、主题突出、视觉效果鲜明。
(五)参选作品应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参选设计或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习俗;作品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武隆县仙女山度假区管委会所有, 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五、投稿要求
(一)宣传口号与形象标志(LOGO)可以配套一起作为一幅完整作品投稿,也可以单独设计、单独投稿。设计稿件应附带200字以内文字说明,说明设计意图、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同时需注明投稿人身份(姓名、年龄、性别、地址、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投稿文本还需附“无侵权行为”的字样。
(二)投稿人应提供书面彩色稿件一式两份,均采用A4纸规格,应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和尺寸。
(三)投稿人应同时提供仙女山旅游度假形象标志(LOGO)和宣传口号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一律采用JPG/TIF(300dpi以上,A4幅面)格式。
(四)参选设计稿件一律不退还,投稿人应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设计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五)征集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六)凡投稿均视为同意本公告的所有内容并受约束。
(七)征稿时间为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9月20日。投稿邮寄:重庆市武隆县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办公室(邮编:408500),并注明“重庆市武隆县仙女山旅游度假形象标志(LOGO)和宣传口号设计方案”。联系人:李鹏程,联系电话:023—77733880,手机:13896622633;电子邮件地址:(624631285@qq.com)。
(八)作品一经录用,其所有权、使用权及修改权属武隆县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永久所有。如涉及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投稿者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六、评选方式及奖励办法
1、评选方式:由武隆县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邀请有关专家及业内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确定6项入围设计方案,并在武隆县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的官方网站上进行网络投票(http://www.newxns.gov.cn/),按照网络投票结果占60%,评审委员会现场评审结果占40%的比例确定奖次。
2、奖励办法: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设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设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3、特别说明:投稿作品同时具有公益性无偿赠与主办方,投稿后所有权归属于主办方,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永久完全的财产权利,包括著作权、使用权等。
备注:
1、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武隆县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欢迎有意者登陆武隆县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www.newxns.gov.cn/)查阅仙女山旅游度假文化、旅游度假产品、旅游资源等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