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旅游本是一件让人身心愉悦的事,但是我们也常看到这样的报道:游客在某某景区被宰,某某景区工作人员慢待游客……其实,游街在旅游途中如果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在恰当的范围内是可以选择采用旅游投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
《旅游投诉暂行规定》中规定投诉者对下列损害行为,可以向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投诉:
(一)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的;
(二)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的;
(三)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的;
(四)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
(五)认为旅游经营者欺诈投诉者,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六)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的;
(七)其他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旅游者要提起旅游投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者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旅游者、海外旅行商、国内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只有与旅游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才可以提起旅游投诉,其必须与旅游投诉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联系。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者,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根据。旅游者投诉必须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投诉的请求也必须明确具体,还要有相关的证据以证明事实的存在。
(三)属于《旅游投诉暂行规定》所列的旅游投诉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