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经常有观光客财物被窃或行李遗失的情事发生,使得原本快乐的旅行蒙上阴影,所以最好注意以下几点,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贵重物品的保管
有些旅行者为图两手轻松,习惯将随身物品塞在霹雳袋或背袋里。您不妨将旅行支票等重要物品放在贴身的内袋中,或缝制一个可以系在腰上的腰袋,并分多处放置。而背在外面的只是当天用得到的零钱即可;记得钱财千万不可露白。
移动时的的注意事项
当您从甲地整装行李准备前往乙地时,要记得行李绝不可离开视线。不管是买车票或上厕所,纵使时间短暂也不可将行李搁置一旁。另外,用餐或上咖啡厅时是最容易松懈的时候,但也不要让行李离开您的视线范围。
搭火车或公车时更要提防,尤其搭乘夜车时,要将行李上锁,同时最好固定在某个地方。
住宿时的注意事项
不可太相信房间门锁的功用,贵重物品还是要随身携带。尤其是住团体房或卫浴公用的房间时更要小心,尽管只是离开一下,贵重物品仍必须随身携带。使用公共厕所或浴室时要先确认挂钩上的东西是否有被人从天花板或缝隙中偷走之虞。
万一不幸暴遇上时
如果各种该注意的情况都注意到了,仍旧发生被偷或遗失事情时,不要慌乱,除了自认倒楣外,第一步就是先报警,并请当地警察出具遗失、被窃的证明书。因为这是办理理赔申请或重新发卡的必备文件。
护照遗失时
立即向当地的我国驻外单位申请补发。另外也必须知道当地国的外交单位。申请补发必须准备1、照片2张(4.5公分X3.5公分)。
2、失窃证明书、
3、护照号码、发行年月日及发行地。为因应万一上述事件发生时的状况,所以最好随身携带照片及护照影本(分散保管)。我国外交部设有旅游咨询专线,出国的可先去电查询TEL(O2)3432929,另外,也可至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索取中华民国驻外机构通讯录,地址:台北市济南路一段2-2号3楼,TEL(O2)3432888旅行支票(T/C)遗失时
可以到发行银行、分支机构或合作机构申请补发。申请补发文件为1、失窃证明书、2、T/C购买证明书(购买旅行支票时银行会给副本,须另外保管)、3、未使用的T/C号码(补发时自然是发给未使用的部分,所以在使用旅行支票时,最好养成登录的习惯,另外也养成记帐的习惯。申请时一定要诚实申报)。T/C的补发通常需2-3天。
信用卡遗失时
最好尽快向发卡银行挂失,回国後再申请补发。如果旅行中还是得用信用卡的话,可申请临时补发新卡。通常发卡银行都有遗失保险的制度,万一被盗用,也可申请理赔。但别忘了向警察单位申请证明文件。
现金遗失时
如果旅行在外,现金及旅行支票全部被窃时,怎麽办呢?这时除了请国内家人紧急电汇别无他法。电汇可透过当地银行或邮局办理,时间约要1-3天。并要收取手续费。在等待援金汇来之前,如果没有亲友可投靠,则只好找当地外事警察局或驻外单位想办法了。
如果奇迹式的只有信用卡没有被偷,那麽有些信用卡可以在国外提领现金。
机票遗失时
机票一旦遗失就很难再补发,尤其是廉价票或折扣票。但依旅行社,有些也可申请补发。所以最好打电话回台湾向旅行社洽询清楚。但通常手续上无法赶赴搭机时间,若行程已排定且不能更改,只好在当地重新购票。为了小心起见,出国前最好将机票号码、旅行社名称、发行日期及支付方法另外记载在笔记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