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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院长称黑心矿主最高判7年太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大河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8/6 13:29:57

    通报

  3·31矿难,伊川法院7人被抓

  今年1月份至7月份,我省发生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4起,死亡136人。

  昨日,省高院巡视员张中林通报了今年上半年我省法院系统查处违法违纪情况。

  “上半年,全省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者62人,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32人。”张中林说。

  对此,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查处的违法违纪干警62人中,审判、执行部门48人,占违法违纪人数的77 %。这充分说明,审判、执行岗位是法院违法违纪的重灾区、易发区和高发区,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督制约。”

  此外,会议还透露了3·31矿难案件最新进展情况,因涉嫌受贿、渎职、滥用职权,包括伊川法院院长在内,该院已被批准逮捕4人,此外,还有包括刑庭庭长、民一庭庭长、服务中心主任等在内的3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另有两人在逃。

  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涉嫌受贿导致伊川“3·31矿难”的伊川县法院院长张国庆开除公职处分,省高院调查组已经向洛阳市纪委建议,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表态

  看了商报报道,说得在理

  “中层基本全军覆没。”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数字触目惊心,这些腐败分子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

  “对那些与黑心矿主交易的腐败分子,要严厉打击。”张立勇说,该判重的不判轻,该判实刑不判缓刑。

  他说:“谈起3·31矿难就让人气愤,更为可恶的是,伊川矿难前,伊川法院一审的上报意见是,免予矿主王国政刑事处罚,后来,还是上级法院纠正,判1缓1。”

  “判1年刑对于没有公职的人来说无所谓。”张立勇说,判缓刑就更无所谓,和不判基本没啥区别,王国政就是在这样的心态下,顶风作案。

  “矿工在这些黑心矿主眼里根本就不是人,全是钱。”张立勇说,他曾经下过矿,工作环境非常艰苦,里面的矿工很多都是赤裸着工作,8个小时吃喝拉撒都在里面。他还见过,有的黑心矿主与矿工签生死状,一个月工资700元,死了赔3万元。隔三差五死亡的,就用板车拉到山沟里扔掉,喂野狗。

  家属来了,就拿出生死状,“3万元,你要不要,不要拉倒。”张立勇说,这是黑心矿主惯用的手法,这些家属一般都是外地农村妇女,带着孩子,还能怎么样。

  “矿难动辄造成群死群伤,最高判7年,确实太轻了。”张立勇说,他看了商报的报道,说得在理。

  措施

  法院小金库15日内自纠完毕

  “3·31矿难让我非常震惊,一个矿难就引出法院这么多事。”张立勇说,还有很多没有发现的呢?2008年,全省法院查处违法违纪74人,去年108人,今年已经62人,不能不让人警惕。

  3·31矿难发生后,据说当地法院仅一个刑庭就有300多万元的小金库,还有执行庭、民庭呢?

  为此,省高院下发“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紧急通知,全省各级法院不得私设小金库。

  15日内,对分散在各庭、处、室的小金库资金,统一缴入机关财物合法账户,于本月底前报省高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自查自纠后,仍被查出有小金库的法院,对直接负责人和有关领导一律先免职或停职,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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