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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乌纱蹲大狱的十大贪官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8/19 7:27:50
“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暂缓使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近年来,买官卖官之风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此起彼伏,几十顶、上百顶乌纱帽动辄销售一空,吏治腐败在一定程度上大行其道,令人深感忧虑。以笔者观察,纵观近十年官场,以下十大卖官案怵目惊心影响最为恶劣:
其一:王虎林“突击提干,甩卖官帽”。2001年1月23日,曾引起国内媒体关注的“批发乌纱帽”的山西省长治市原市委常委王虎林,被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王虎林在担任长治县县委书记期间,得知其将被提拔为长治市委常委,从1999年2月5日至4月24日,不到两个月时间内,共调整官员432人,提拔正、副科级官员278人。会计跃为法院副院长,司机当上县委办副主任。当地曾流传这样的顺口溜:“五千块钱站站队,一万块钱上上会,两万三万才到位”。
其二:李铁成“奇货可居,批发零售”。2003年 1月28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吉林省白山市原政协副主席、白山市统战部部长李铁成有期徒刑15年。李铁成在1994年至2000年担任靖宇县县委书记期间,借调整、提拔干部之机,大肆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144万余元。在全县范围内,李铁成受贿没有“空白点”。他把自己手中的权力当作奇货可居的“商品”,通过一次次“批发”大范围调整干部,以及长时间地“零售”个别提拔干部,来获取丰厚的“回报”。
其三:林龙飞“以‘职’论价,官位卖光”。2004年12月31日,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法院对周宁县原县委书记林龙飞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林龙飞死刑。当地群众私下里都叫林龙飞为“三光书记”:官位卖光、财政的钱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他把“卖官”公开化,“一些官位的价钱到了约定俗成的地步”,县长十几万、局长七八万……甚至连“本是行使监督、反腐职能的监察局、检察院的职务,也要花钱才能获得”。
其四:马德“登峰造极,购销两旺”。 2005年7月28日上午,被认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卖官案的“马德卖官案”在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宣判。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因犯受贿罪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据报道,马德集“买官卖官”于一身,其卖官受贿案涉案官员达260余名,其中包括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等众多高官,以及绥化市下辖10个县市的众多处级以上干部。其中,仅绥化市各部门的一把手就有50余人。
其五:韩桂芝“职务最高,单笔最大”。2005年12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韩桂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3年期间,韩桂芝利用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马德等人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702万余元。其中收马德行贿款80万元,为单笔最大。
第六:张改萍“一边卖官,一边拜佛”。2006年7月10日,陕西省商洛市原市委常委、商州区原区委书记张改萍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干部任用等请托事项中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一案,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张改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法院审理查明,从2000年到2005年张改萍任商州市长至任商州区委书记期间,先后收受28人贿赂共计1106.9万元,为他们职务调整及工作调动提供帮助。为了升官,有些人不惜挪借公款,甚至贷款向张改萍“进贡”。所得赃款被她用于拜佛、疏通关系、出国考察等挥霍。
第七:陈兆丰“胆大妄为,顶风作案”。 2006年9月1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兆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他共非法收受207人334次所送人民币283.76万元、美元800元。另外,还有545余万元人民币等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他曾担任国家级贫困县——定远县县委书记,收受贿赂,大肆卖官,即便是在被纪委调查期间,他还在收钱。他卖出官帽共110顶,平均每顶一万多元。
第八:周光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2009年08月24日上午,原安徽省巢湖市市委书记周光全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宣判,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光全无期徒刑。据悉,周光全在任时共收受贿赂417万元,另有240多万元财产来源不明。检方指控,周光全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王先正等30余人的贿赂款累计达人民币410多万元、美元8万多元及价值4万多元人民币的购物卡等物品。在涉嫌向周光全行贿的30多人中,有近20名希望在职务升迁上得到周光全提携并如愿以偿。周光全落马后,一批“买官”干部被免职。
第九:徐社新“任人唯‘钱’,官帽卖遍”。2010年6月8日,蚌埠市原政协副主席徐社新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宿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徐社新有期徒刑14年零3个月。收了钱就给“官帽”,作为县委书记的徐社新,在安徽省五河县为官的6年间,将所有乡镇和县直重要部门的“官帽”卖了个遍,被称为“官帽售货郎”。据当地干部说,在徐社新主政期间,徐收了钱才会提拔已是公开的秘密,不向其行贿想得到提拔实在太难。
第十: 刘建国“夫唱‘妇’随,二奶当家”。2010年 6月30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阳市原市长助理刘建国贪污、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处刘建国无期徒刑。从2000年开始,刘建国利用担任南召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72起,合计人民币202.5万元,美金1.5万元。其中71起,全部为帮助他人进行职务调整的“好处费”。在短短六年时间就卖出七十多顶官帽,而其中最大的亮点则是,他对情妇丁小平言听计从,一个县委书记的二奶俨然成了编外“组织部长”。
历数十年来性质最恶劣的十大“卖官案”,件件怵目惊心。“买官卖官”是腐败的极致,大量买官者充斥官场,必然会产生一批贪官、赃官、庸官、糊涂官、酒肉官,以及一大批尸位素餐者,导致官场生态恶化。从严治吏,铁腕反腐,匡正用人风气,现在对“买官卖官”该是进行“大手术”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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