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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形成较完备竞争上岗体系 各部委大力推进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0/2 15:31:04
东方网10月2日消息:近日,环境保护部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任命了11位副司局级干部,这是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大力推进竞争上岗的一次成功实践。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通过全面加强竞争上岗工作,建设了一支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我国于上世纪80年代对公务员竞争上岗进行了初步探索。90年代随着《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等法规文件的颁布施行,竞争上岗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开。2004年,中办印发《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标志着竞争上岗工作迈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的施行为竞争上岗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我国已形成比较完备的竞争上岗制度体系。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深化竞争上岗:
——1999年以来,公安部陆续组织开展了10次处级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共有947人次通过竞争上岗走上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已成为公安部机关处级职位选拔任用的主要渠道;
——财政部于2004年5月在机关副司级和正副处级领导职务选拔中推行竞争上岗,迄今共选拔司处级人员868人,其中副司级领导职务89人;
——农业部通过竞争上岗使一批优秀年轻公务员脱颖而出,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海关总署机关和海关系统40多个直属海关单位多次组织开展竞争上岗工作,累计超过3万人报名参与竞争,6000多名处科级公务员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领导岗位,占同期处科级人员提拔总数的近4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杨士秋表示,今后要保持竞争上岗工作的连续性。目前尚未开展竞争上岗的行政机关,要注重学习、借鉴已开展单位的有益经验,结合本单位实际,抓紧开展起来;已经开展的单位,要继续加强和改进,逐步提高竞争上岗人员的比例,使这项工作深入、持续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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