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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要修订养犬法规 养狗需要获得邻居同意[图]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3/21 11:31:56

以后养犬要经邻居同意 记者 潘炳 摄

  济南要修订养犬法规,养狗要邻居同意

  养狗是不是得找邻居签字?

  济南市决定修订现行的《养犬管理办法》,拟规定以后养犬必须首先征得四周邻居的认可,同时需要到居委会开出证明,然后才能在济南市公安局办理犬证手续。养犬话题涉及到很多市民阶层,面对养犬法规的修订,很多人都有话说,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记者 崔艳红 林雯雯 刘小芳 孙姮 陈晶

  市民担忧

  养狗要邻居同意,

  四邻的概念怎么定?

  “四周邻居究竟具体指的哪些邻居?这个概念怎么定?是左邻右舍还是一个楼洞内的邻居?还是一栋楼的业主?或者是一个小区的业主都同意呢?还是同意者达到一定比例就可以?”在昨日的采访中,不少市民对于“养犬需四周邻居同意”中的“四邻”提出了疑问。市民张先生表示,这个概念太宽泛了,让人不太容易理解和界定。

  这种规定可能会

  激化邻里矛盾

  市民李女士则表示,自己以前养过小狗,但搬家了之后就不再养狗了。深知养狗问题对邻里关系的重要性,如果规定邻居同意才能养狗的话,一旦碰上那种比较难说话的邻居,就是不同意,那么非常想养狗的这家人就会对拒绝的邻居有成见,反而会激化邻里矛盾。

  李女士住在济南市大观园附近,周边很多邻居养狗,因为这个问题,一些邻居还结了怨。如果法规这样修改,无疑是对养狗者抬高了门槛,“你想想,谁想养狗了,得通过四邻的同意,每人的想法都不一样,要保证周围邻居都同意,那恐怕有些困难,到最后,很可能引发或者激化邻里之间的矛盾。”李女士说,对于这个规定有没有可行性她保留意见,“只能试验一段时间后再说了”。

  法规要有可行性,

  不要成为一纸空文

  市民程女士表示,其实养狗引发的问题都是由人的问题造成的,如果狗主人能够严格遵守法规,提高自己的意识,什么事情都从别人的立场来考虑,也许邻里之间不会因为养狗造成矛盾。所以不管法规如何修订,关键是要具有可行性,制定出来,就要养狗人自觉遵守,而不养狗的居民也会尊重养狗人的个人爱好,千万不要让法规成为一纸空文。

  “规定是写的很清楚,要经过四邻同意,可是现在买个狗那么方便,就算邻居不同意,直接抱回家养了又能怎么着?四邻不同意又能怎么样呢?”昨天上午,说起这个规定,舜玉小区的王女士心里直犯嘀咕,她担心规定只会留在纸面上,能不能落到实处,心里还是有些担忧。

  养狗者

  养狗人有苦衷,

  小狗不能完全听话

  孙女士告诉记者,小狗也有自己的需求,如果不满足,它们也会孩子一样撒娇使坏,“它还不如像一个孩子,起码孩子还能听得懂人话,你说别嚷他们就真的会沉默下来。可是小狗,你对着它说别叫了,它也听不懂啊。”

  “现在我都是晚上十一点多才出去遛狗,就是害怕会碰到孩子,再引起麻烦和纠纷。”孙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夏天的时候因为有乘凉的人,自己都是过了十二点再出来遛狗,其实养狗的人也有自己的苦衷。

  想养狗,还得

  让邻居们都签字?

  “如果养个狗要争取四周邻居同意的话,我看我这狗是养不成了。四周邻居那么多人,像我们这种两梯六户的小区人更多,想要得到所有人的同意太难了。”孙女士谈及养犬规定的修改,有些无奈,她认为如果一定要经过左邻右舍所有人同意才能养狗的话,这个规定未免太苛刻。“有些人他就是不喜欢狗。像我母亲,她是个医生,有洁癖,从我小的时候她就非常讨厌这些小动物,所以如果去征求她的意见,那她一定举双手反对。”

  孙女士告诉记者,很多真正爱狗的人都是把狗当成自己亲人一样看待的。“我们有时候管狗叫儿子、女儿,有很多人都不理解,他们认为人怎么能跟狗论辈分。所以,指望这部分人接纳狗是很困难的……有爱狗的人、有中立的人、还有讨厌狗的人,爱狗的人把狗当亲人;中立的人无所谓,只要不影响自己就行;而讨厌狗的人,则是从心底不喜欢。如果摊上个讨厌狗的邻居,我这狗还真是养不成了。”

  不养狗者

  单元楼内不适合养犬

  市民王先生:小时候,我家住在农村,几乎每家每户都会养只狗看家护院。如今,我们都住在了单元楼内,没有了私家大院,养狗自然会影响到周围的邻居,特别是家里有老人孩子的,或者出门在楼道内碰上,都会被狗叫声吓一跳,这样养狗在高楼内不再合适。所以,我觉得为了小区多数人的利益还是放弃个人爱好吧!

  养狗者素质需提高

  市民程女士:饲养宠物是个人爱好,我觉得这个不能一棍子打死。同时,养狗的市民也要注意狗狗的行为,不要影响到周围邻居的日常生活和小区的环境卫生。归根结底,由狗狗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要解决还需要养狗者的素质提高,这样就可以很好的维护社区卫生,也不会破坏邻里关系。

  居委会

  “居委会能证明的就是这个人是不是本辖区的居民,有没有在这里居住,其他的我们是没法证明的。如果是真的同意了,有大家的签名,那根本不需要我们证明,如果没有大伙的签名,那我们的证明更是没法开的,所以这个证明,到底咋开我们也拿不定主意。”说起这个要修改的规定,工人新村南村西社区的田主任这样向记者解释。

  “养狗问题本身就很容易引发矛盾,我们不希望法规修改的时候把责任又踢给了我们,现在居委会面对的问题已经很多了!”历下区一居委会主任表示,希望法规的修订不要把责任再次压给社区。

  律师说法

  新规中狗狗伤人

  居委会要担责?

  “这条规定我认为是具有可行性的,它可以更好的改善小区环境。”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的付强律师告诉记者,以前省城里大型犬伤人、小型犬扰民的案件是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养狗条例修改后,这类案件肯定就会明显减少。“当然,喜欢小动物的居民再想养狗就有一定的困难了,但我认为总体来说还是利大于弊的。”

  在谈到条例修改后再发生狗伤人事件后的责任认定时,付强律师表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无论是否得到了邻居的养狗许可,只要是自家的狗伤了人,狗主人肯定要负主要责任,但是居委会是否要负次要责任那就要看具体情况了。”付强律师还建议居委会在开具养狗证明时,一定要调查清楚犬类的具体情况,“最好能确定狗不会对居民造成安全威胁,像藏獒之类的攻击性较强的犬类,开具证明时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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