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国家领导人在98年全国军转安置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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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干部为了国防事业和军队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当他们退出现役后,党和政府有责任、有义务给予妥善安置。
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办法,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逐步进行改革。军队和地方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共同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在研究军转安置工作的改革时,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遵循为经济建设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争取尽早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制度。
其他有关重要论述:
对转业干部还是要“包”下来,具体怎么“包”可以研究。
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是关系在大局的一件大事。
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也要讲政治。
一切工作进步都应以思想进步为基础,都应抓信住思想教育这个中心环节。
抓军转工作也要落实讲政治的要求。
不管怎么改,对转业干部还是要“包”下来,就是我们以后完全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然要妥善安置好转业干部。
王忠禹(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
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军队转业干部总体素质比较好,文化程度越来越高,有许多地方急需的专业人才;军队转业干部的择业观念也在不断更新,心理承受能力和适应能力不断增强。
军队转业干部是我们国家的宝贵人才资源,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一支骨干力量。
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对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建立社会主义发展相适应,与实现经济上两个根本性转变相配套的军转安置工作制度,既是新形势对军转安置工作的要求,也是军队和地方同志的共同愿望。
研究军转改革工作要认真关贯彻我们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军转安置工作的指示,把毛泽东同志关于为经济建设和军队建设服务的论述,邓小平同志关于把转业干部安置好、抓好培训的论述,是***同志关于“对转业干部还是要‘包’下来,具体怎么‘包’可以研究”的指示等,落到实处。
研究 军转改革工作,要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实际,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根据我国的现状和客观条件的成熟程度,研究哪些可以先改,哪些应当缓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要争取经过三、五年时间,摸索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和军情的、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转业干部安置模式。
军转工作的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进行充分的调查论证,要有必要的试验,有配套的法规措施,积极探索,稳步前进。
于永波(总政治部主任):
这些个,随着各项改革不断深化,转业干部安置中人才供给与需求的矛盾,指令性分配办法与新的用人制度的矛盾愈益突出。
我们要一手抓安置任务的完成,一手抓军转安置工作改革的研究。
军队干部退役安置工作的改革,要坚持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国家和军队干部人事制度相配套的符合军人职业特点的新的安置办法。这种办法,既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又要符合军队建设的特殊需要。研究这一课题,涉及的内容很多、范围很广,我们要解放思想,立足实际,开拓创新,积极吸收各地改革的有益做法,借鉴外军成功经验,坚持军地结合,搞好调研工作,为中央和军委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宋德福(国转 安置工作小组组长、人事部部长):
军转安置工作遇到的主要问题是:现行的指令性分配办法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制度的改革发生了矛盾,需要我们深化改革,探索新的办法;党政机关进行机构改革,精简人员,使师团职转业干部职务安排难度增大,要求我们转变观念,拓宽安置渠道;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的培训工作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加大力度,优化结构;军转经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置任务的落实,需要我们军地双方努力争取,继续增加投入。
正确处理落实现行政策与研究改革措施的相互关系,把保持政策连续性与探索安置工作新路子结合起来。
要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按照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广开渠道,分散安置,面向企业,优化结构,把转业干部安排到最能发挥其作用和特长的地方。
深化改革是军转工作发展的根本出路。我们要从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实际出发,在抓好现行安置政策落实的同时,把研究军转工作的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明确目标,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重点突破,共同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军情的适应社会主义体制要求的军转安置新路子。
今年要在完成安置任务的同时,拿出时间,售力量,开展军转改革综合调研或专题调研工作。国务院军转办要协同军队和地方有关部门,制定一个有目标、有选题、有重点、有步骤的调研规划,力争在年内,对当前军转工作中存在的几个较突出的问题作出具体方案。
张汉夫(军转安置工作小组副组长):
军转工作改革势在必行,而且还必须是大的改革,根本性的改革,需要在改革中发展,在改革中前进。
改革既要有一个总体规划,又必须针对安置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抓住一两个重点,积极推进改革。
改革的实施要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军队建设和社会的稳定,要使广大转业干部能够接受。
希望各地年底都能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上报一份调研报告或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军地有关军转工作改革的论述
北京市市长贾庆林:要把军转工作作为“双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凡这项工作做得不好的,不能被评为“双拥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兰州军区副政委肖怀枢:有没有一条既能提高军队吸引力、凝聚力,有利于部队干部思想稳定,有利于部队建设,同时既可以减轻国家经济和安置负担,又能充分发挥转业干部作用,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转业干部安置新路子。我认为,在我国实行军官退役金制度,变指令性分配为领取退役金加竞争分流安置(推荐招聘、自谋职业、对有伤病残与有特殊贡献的人员立法安置),是解决转业干部安置问题有效而可行途径。
浙江省人事厅副厅长李德忠:军转干部自愿自行就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军转安置开辟了一条新途径,尽管困难很多,但方向对头,应该坚持。
我国人多示必人才多。随着高科技在军事领域的运用和军队武器装备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军培养造就了大批领导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他们不仅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勇于牺牲的奉献精神,严格的法纪观念,艰苦奋斗顽强的工作作风等等,成为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因而,在安置的政策和具体办法的制度上,在安置工作的具体实践中,都要体现开发人才资源的特点。从这个意义上说,用极大的热情和精力去宣传“军转干部是人才”,去动员有关单位和部门不要浪费人才,应当成为军转安置部门的工作重心。
由于军事工作这一特殊职业,使军人对经济工作接触相对少了一些。但军转干部具勤奋好学、追求进步、拼搏进取的精神,具有不怕艰难挫折,勇于从逆境中奋起的成熟、健康的心理状态,这正是他们在经济大潮中不断攀登高峰,从而获得成功的优势所在。实践证明,市场经济为军转干部提供了施展才华、大显身手的广泛天地,军转干部凭借自身优势同样是可以大胡作为的。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才资源配置最终要受市场调节,指令性分配转业干部的办法实难长久。
军队在干部培养上应树立大人才观念,以“军用”为主,同时考虑为“民用”。军队院校是初中级院校,要增加“共同”科目的比重。干部确定转业后,用较长时间在高等院校进行专业培训,然后再分配上岗。
在当前地方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精减人员,不可能大量安置转业干部的现实面前,把转业干部分配的重点放在需要人才的基层和企业,是人才合理配置的大趋势。如果对个问题的认识不上去,就必然会在政策导向上发生偏差,安置工作的路子就不能拓宽,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人才的积压和浪费。
近几年,虽然提倡军转干部到基层去、到企业去、到经济建设最需要的地方去,但真正安置到企业的转业干部很少。这里面除了部分企业经济效益不好,转业干部怕担风险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我们军转部门宣传引导不够,转业干部对企业不甚了解以及安置政策还不完善所造成的。
今后,政府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普遍实行政事政企分开。也就是说,政府的“权”在逐步缩小,其职能将被局限在制定政策和宏观调控的范围之内,无法再“对某项具体工作实行指令”;相反,企事业单位,包括一些行政部门,用人自主权却在不断扩大,不少社会层面(如企业)的用人自主权有法律保护。他们有权决定用人还是不用人,进谁和不进谁。另外,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将全面推进股份制。企业的潜代表和管理人员,将由股东按照股份份额推举产生,不是靠政策指派。有人提出:你有“权”指令,我有“法”抗令,“权”大还是“法”大?军转部门有的同志讲:“我们现在的安置办法往往是与‘法’对着干”。
现行军转安置政策仍停留在包分配、包职务上,其结果,不仅冲击了国家新的用人机制,而且也会造成人才浪费。
当前军转安置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是从计划经济模式中沿袭过来的传统做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我国的改革将勇往直前,社会主义市场的推进也更加不可逆转。因此,军转安置工作改革首先要解放思想,敢于从计划经济的传统做法、甚至从以往的方针政策中走出来。要承认和尊重已经建设起来,并且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现实。军转安置新的政策,新的法规,都必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接轨,也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这是军转安置工作改革的基本方向。
当前军转安置工作的矛盾和困难有三点: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指令性分配的权威明显减弱。二是现行安置政策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转业干部的待遇难以落实。三是复员费标准偏低,干部复员自谋职业的路子不畅。
在改革的角度考虑,今后政府不宜再包揽转业军官的职务和工作安排,应该转而为他们提供较为优厚的物质待遇和必要的社会保障,同时加强转业时的转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使其按照新的用人机制走向人才市场。即:用符合市场经济的办法,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现役军官安置问题。
军转安置工作是国家干部人事工作的一部分。军转安置工作的改革应该走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配置之路。这一设想的基本要点是:
1. 建立适合转业军官特点的人才市场。军官转业实行市场调节,转业军官和用人单位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实行选择,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2. 国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对转业军官人才市场实行严格调控
3. 对参与人才市场竞争的转业军官给予必要的生活保障;
4.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对转业军官的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
5. 转业军转安置部门的职能,使其向市场管理、信息引导、人才预测、职业培训等方面转变。
军队干部退役安置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是: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军情出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以“两个服务”为根本目的,政府宏观调控为依托,利益调整和市场配置为主要手段,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为后盾,具有中国特点的军队干部退役安置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是必须坚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接轨;
二是必须坚持为经济建设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
三是必须坚持利益调整与宏观调控的有机结合;
四是必须坚持自谋职业与社会保障并举。条条渠道畅通的格局。一是实行军队干部职业化,增大退休干部数量。二是引导更多的干部走复员之路。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复员费标准,减少复员干部的后顾之忧。同时,可适当降低营职以下干部的复员费标准,鼓励营职以下干部走转业安置的路子。
“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加强舆论宣传,增加全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国防意识和大局观念,创造一个良好的军转安置社会氛围至关重要。
转业干部不愿到企业的原因。一是企业风险大,不稳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正处在转轨变型的“阵痛”之中,激烈的市场竞争,使企业的经营风险大大增加,经营不善随时都有破产、倒闭的可能。二是福利待遇难落实。现在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副职以下干部均由厂长(经理)任命,职工实行岗位工资制,在什么岗位拿什么钱。因此,尽管国家对转业干部的职务安排、工资套改以及政治生活待遇等有明确规定,可到了企业很难落实。因此实际工资低于“档案工资”的现象十分普遍,而且转业干部的职务越高,反差越大。三是交往范围受限。转业干部从部队到地方,而临的是一个全新的环境,人际关系更是十分生疏。四是个人发展窨不大。
较发达国家安置退役军人,有的实行职业化退休,有的实行退役金制度,实践证明都是成功的。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情况看,军队干部全面实行职业化或退役金制度的时机和条件尚不成熟,但可先采取“部分干部职业化,部分转业地方安置,部分复员自谋职业”的过渡办法,待条件成熟后再全面实行军队干部职业化。这应是我军干部退役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三、军转工作改革信息
近年来,各省市在政府指令性计划指导下,普遍采取了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政府保底的办法安置转业干部,向着转业干部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之所以政府要“保底”,也是基于军队干部、转业干部都是党的干部队伍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现实。党对自己的第一个干部都应该翔,即使他们不能通过双向选择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党和政府也要为他们提供施展都能舞台,不能不加区别地把所有转业干部都推向市场。
1993年党政军9个部门联合作出了关于军队干部复员的规定,一批转业干部自愿放弃政府安置,投入自谋职业行列,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政府安置的压力。但时间不长,一些部队自愿复员的人数便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复员安置费较少,又缺乏诸如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机制,一遇风险,多数同志难以承受,所以普遍有后顾之忧。他们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处不充满竞争,充满风险。在现行政策下,与其独担不测闯天下,不如把自己交给政府。
1995年,国家人事部部长宋德福指出:“我们认为有必要建立军转安置工作的保障依托”。并宣布已开始着手筹建“中国转业军人福利基金会”。这对拓宽安置渠道,解决转业干部安置中的实际困难大有初选裨益,希望创造条件尽快实施。为了实现安置义务均等和帮助转业干部抵御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各级军转部门、军队各级组织、广大转业干部、接收单位,特别是历年“接收大户”,都盼望设立军转安置税(或在国防税内确定分成比例)和数额相当的转业干部风险基金,使安置转业干部的主要费用从政府和少数接收单位承担变为社会承担,使不接收转业干部的部门、单位也尽自己一份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近几年,部分省区市,也制订了一些引导转业干部到基层和企业去的地方性政策法规,由于执行情况不同,效果也不大一样。
山东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转安置工作的通知》,为引导转业干部到经济建设第一线工作,提出了优惠的政策。另外,各级党委、政府把军转安置工作纳入“双拥”工作的整体规划,作为评选“双拥模范城”和“双拥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条件。
引导和鼓励转业干部到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联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去工作,山东省对自愿从个体经济和创办私营企业的,鲁人(1998)20号文件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在坚持指令性计划分配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推广和完善推荐选用、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等分配办法,努力使安置办法更科学合理。
山东省从1991年开始,对自愿到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工作转业干部,采取了保留干部身份和档案工资、保留两年安置资格的分配办法,目前,全省已有600余名转业干部自愿到这些企业工作。
浙江省成立军地两用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积极为自愿自行就业的转业干部服务,如干部身份保留、组织人事关系的管理、再就业的推荐介绍、创办经济实体的扶持等等。
天津市本着既保证指令性分配计划落实,又搞活分配安置办法的基本思路,市军转办先后召开两次由44个地方人才部门参加的研讨会,并多次与部队转业移交部门协商,共同研讨安置工作对策,并提出4条具体措施。一是采取资助金的办法,鼓励更多有专长的军转干部自谋职业,以减轻地方安置压力。二是与有关部门协商,对自己创办经济实体的军转干部给予政策扶助,在办理执照、减免税收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照顾。三是召开三资企业与军转干部双向选择、供需见面专场洽谈会,为军转干部到非国有企业工作创造方便条件。四是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军转安置工作纪律,裁军第一年安置任务的顺利完成。
天津市军转办对近年来军转干部自谋职业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最近出台了有关新办法。规定,对自愿自谋职业的军转干部,档案存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并由该中心负责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工资档案、社会养老统筹、组织关系的管理和接转,保留干部身份,核实工龄并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审的申报,依据档案负责出具涉及公证、婚姻等有关证明材料及办理因公(私)出国(境)政审及边境证手续。并规定,对自愿自谋职业的军转干部一次性发放资助金2万元。
今年湖北省孝感市对转业干部制定了3条优惠政策:一是军转干部领办、创办企业或自谋职业,除保留干部身份或档案工资外,军转部门将一次性拨付数万元资金给予扶持,经营3年后不再要求政府安置的,不收回资金。二是到艰苦地区、工矿企业、乡镇及农林水二级单位工作的,可平级安排职务,工资高套一级,户口粮油关系随主管部门留在城区,家属子女留城优先安排,工作5年后若调回机关可平职安排职务。三是应在县市(区)安置的军转干部,自愿到孝感城区领办、创办企业,人事个体经营的本人及家属户粮关系可落在孝感城区,3年内要求回原藉安排的,纳入年度安置计划。
石家庄市为确保安置任务完成,他们还试行了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办法,规定因接收单位原因,在安置计划内每少接收一名转业干部,需缴纳10万元军转安置基金,由军转办直接从该银行账户划拨。目前,全市未出现一例拒收转业干部的现象。
为了拓宽安置渠道,石家庄市委、市政府还作出规定,对自愿人事个体经营或兴办经济实体的转业干部,市财政每人给予2万元资助金,并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目前,已有17名转业干部自愿放弃政府安置,走上了自谋职业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