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业干部所需证明(证件、证书):(1)市军转办接收安置介绍信;(2)被安置单位接收落户介绍信(注明姓名、别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职业职务、文化程度、详细住址等)。
2、家属子女所需证明(证件、证书):(1)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2)家属子女无职业证明;(3)居民身份证。
3、办理程序:(1)到分局户籍科签字或办理准迁手续;(2)持上述手续到迁出、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出、落户手续。
2、家属子女所需证明(证件、证书):(1)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2)家属子女无职业证明;(3)居民身份证。
3、办理程序:(1)到分局户籍科签字或办理准迁手续;(2)持上述手续到迁出、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出、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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