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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习、大讨论心得体会(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21 7:39:56

  当前,人民法院工作任务艰巨繁重,要适应时代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就必须以深入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学习政治强化大局意识,研读业务强化公正意识,锤炼作风强化责任意识,注重修养强化廉洁意识,按照为民、务实、清廉、勤奋的要求,把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迫切愿望变为现实,促进法院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首先,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增强法官队伍素质的着力点。学习能够发展与成就事业。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政治敏锐性与业务技能要求较为严格,学习不仅关系到干警政治业务素质的高低,也关系到审判艺术审判技能的高低,关系到审执案件的质量与效果,是系关全局的大事情。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干好法院工作。要坚持学有所获。通过学习,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质和根本要求,熟练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职责意识和廉洁意识,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正确政治方向。通过学习,切实掌握法律精神和原则,探究法条背后的法律精神,以法律精神和原则作指导,选择法律规则裁判案件。要坚持学以致用。学习是为了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无论是学习党的理论和政策,还是学习法学理论和业务知识,都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按照客观法律办事的能力。学习要有针对性,要针对思想上存在的模糊认识,针对工作中能力、素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学习和提高,结合具体问题、具体案件加以运用,增强做好工作的能力。领导要坚持带头学习。院党组成员应该争做学习的表率,带头坚持好各项学习制度,联系实际进行专题学习,营造一种“以学习为荣”的舆论氛围,努力创建“学习型”法院。要充分利用我院的阅览室等学习场所,通过法官讲坛、座谈讨论、技能竞赛等形式,形成一种重学习、重知识、重技能的良好局面,全面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适应新时期法院工作的需要。

  其次,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锤炼法官队伍作风的突破点。要想做新时期的法院工作,就必须培养务实的作风,注重围绕“认真”做文章。认真既是一种作风,又是一种价值观。我们要落实好“认真”二字,关键是围绕“实”、“细”、“勤”字做文章。要在“实”字上求突破。推进法院工作实现新的跨越,需要一支崇尚实干的法官队伍。结合本职工作,我们就应着眼于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而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就要强化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的工作作风,形成说实话、干实事、出实绩、求实效的良好风气,引导干警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放到抓落实中,在实干中提升素质,在实干中成就事业,在实干中体现人生价值,让各项工作都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要在“细”字上下功夫。俗话说得好:“于细微处见精神”。审判工作看似繁琐、平常,但如果把每项审判任务、每个工作环节都做深做细,精益求精,精雕细琢,就不是那么容易。就拿我们的法律裁判文书来说,那已不再是简单的文字叠加,它承载着是法律的智慧和国家的威严,体现的是司法对于社会运行的价值判断,引导着民众对正义与非正义的最终选择。一旦裁判文书里面出现差错,就很可能影响法律的威严,损毁法院的声誉。我们方方面面的工作,都需要细心、注重细节,要花苦工夫,沉下去研究、琢磨、探讨,力争做到零失误。要在“勤”字上显责任。国家赋予我们司法的权力,这是责任;岗位要求我们秉公执法,这是责任;人民期盼我们伸张正义,这更是责任。责任这两个字中的沉沉份量和丰富内涵,其实都是需要通过我们的勤勉敬业实现的。人民群众的期盼是我们工作的动力,人民群众的赞誉是对我们的工作的鞭策,提醒我们工作要做得再扎实些、再细致些。说到底,我们勤勉敬业的根本在于心,要对得起民心、对得起良心,要让当事人走出法院时,无论官司的输赢,都能对法律和法官充满尊重和信赖。

  第三,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落实司法为民的根本点。通过学习讨论,能够进一步牢固树立法官队伍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真正解决司法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根本目标,在实际工作中细化各种便民利民措施。继续开展大接访活动,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实行巡回立案,方便群众诉讼;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确保没有经济能力的群众能够打得起官司,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结合下乡办案,积极普法送法;在院机关与人民法庭驻地开辟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审务信息公开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对话渠道。深入乡村案发现地办理案件,在调解中讲道理,在庭审中讲法理,并结合案例向群众宣传法律,讲解政策,起到了“审结一案,教育百人”的良好效果;做好思想疏导,竭力息诉罢诉。办案中力求案结事了,紧紧抓住产生矛盾的症结所在,积极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策略,协调各方进行说服教育和思想感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无论着装、开庭,还是日常社会交往,都要严格遵守《河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试行)》的规定,行为举止都应与法官身份、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相适应,推行文明用语和审判忌语,保持法官良好的仪表和文明举止。遵守司法审判程序规则,切实改进审判作风,对当事人做到热情而不失威严,听诉而坚持原则,沟通而保持距离。从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起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第四,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保持法官队伍清正廉洁切入点。大力倡导崇尚廉洁、以廉为荣的良好风尚,重点加强对法官业外活动的监督。要不断强化干警的廉洁意识。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在干警头脑中形成强烈的自律观念,时时处处敲响警钟,教育干警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党员法官要带头正确认识、正确对待,带头做好廉政工作。要发挥领导的廉洁导向作用。院领导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点滴做起,始终做廉洁自律的倡导者与践行者。并坚持与干警保持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注重预防。使干警自觉形成自省、自警、自励的职业行为,从而实现司法公正。要继续完善廉洁机制。继续推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交纳廉政保证金制度,实行院长回访案件当事人制度,并建立“院长信箱”,方便当事人及人民群众反映问题。通过院长回访和“院长信箱”,及时检验案件承办法官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并对案件质量进行检验和评估,检查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有无久拖不结、久拖不执的违法的现象,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乱收费等违法违纪现象,在全院形成坚持原则,秉公办案,公正用权,拒绝腐败、健康向上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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