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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学苑】对仗
对仗也称对偶,即出句和对句构成一副对联。规律诗中的对仗由于要求合乎平仄、粘对关系,因此比一般的对联严格。对仗一般须遵守以下规则:
规则一 出句、对句平仄要相对,句中平仄要交错;
规则二 出句、对句中的字不能相重;
规则三 出句、对句相对应的词应属同类。
先看一下《小雅·采薇》中著名的诗句: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诗的意境很好,从字面上看两联好象是对仗的,但出句前四字都是仄声字,后四字又都是平声字,不合乎句中平仄交错的要求;对句虽是律句,但与出句相应的字平仄不尽相对,而且出、对句中“我”字相重,也不合乎要求。因此不能算作对仗。
一般讲,对仗主要用于律诗,绝句则可对可不对。律诗中间两联必须要对仗,首、尾两联则不作要求。多于八句四韵的长律(排律),除首、尾联外,所有腹联都要求对仗。由于五言首句不入韵的居多,所以五律首联对仗的也不少。不过这不作为格律的要求,可随诗人意向而作,即便是绝句,使用对仗的情况也很常见,有的甚至全部使用对仗。例如:
王之涣《登鹳鹊楼》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杜甫《绝句》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
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杜甫:《登高》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对仗除了声律要求外,还要求词类、词性的对应。汉语很早就把词按不同属性进行了分类,虽和现代分类不尽相同,但大体上还是相似的。在有关的类书上将汉语词性作了如下分类:
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颜色词、方位词、连接词、副词、助词、代词。
这里把颜色、方位各作为一类独立的词,和今天的分类不同,但在诗词的对仗中却很重要。个别的词和今天的分类也不同,如“几、独、众、群”等字也可作数词用。规律诗对名词的分类特别注意并分得很细,在《诗韵合璧》的《词林典腋》中把名词分为三十门。这种分类过于繁琐,不易掌握运用,但大体可以归并为以下十三类:
天文、地理、时令、宫室、服饰、器物、植物、动物、政事、人伦、人事、技艺、形体。
这种分类就是为了对仗使用。一般来讲,要求以相同词性的词来对仗,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数词的数词等等。在名词中还要求用相同门类的词来对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