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今天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组讨论,我作为从事执行工作12年的执行人员,现就我们执行实际工作中,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我们的执行工作,简单发表我个人的一点点看法,如有不足之处,敬请同仁们批评指正。
一、是树立执行程序合法意识。随着执行改革的不断深入,依法文明执行成为全社会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共同要求,保证依法文明执行,则是以严格执行程序为前提和保障的,因此,在执行案件时必须牢固树立程序合法意识。
二、是树立执行措施穷尽意识。“执行难”现象尽管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问题,但作为人民法院来讲,在依法执行的前提下,还应当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和尊严。在执行一些疑难案件时,应当积极尝试一些法律允许的执行方法,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不能局限于简单的粗暴的执行方法。
三、是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共产党代表的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基本要求也同样是利用法律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在执行工作中,要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做到法律至上,公平、公正、公正不阿,不为恐吓弯腰、不为金钱所动,为人民撑起一片公平正义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