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阶段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最后一个阶段,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总结工作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总结学习实践活动成效和试点工作经验,增强示范性、扩大受益面的关键环节。根据学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整改落实阶段和总结环节工作方案,联系学院工作实际,现制定学院整改落实阶段和总结环节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8年12月下旬—2009年2月中下旬
二、基本要求
学院领导班子要围绕学校“聚精会神抓质量,科学发展建名校”实践载体和学院“克难攻坚求突破,科学发展上水平,服务行业促转型”实践载体,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和分析检查阶段的成果,重点围绕“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立健全体制机制”进行,区分好当前、中期和长远“三层面”,把握好重点、难点、热点“三个问题”,开展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三个环节”,同时做好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群众满意度测评和总结工作。其中前两个环节在这学期放假前完成,第三个环节与总结工作在下学期开学后至2009年2月中下旬一并完成。
在本阶段,要坚持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全院上下对学校科学发展的思路、途径、目标和任务的认可;坚持有利于加强对影响与制约学校、学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的把握;坚持有利于统一全院师生对学校完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重大举措的认识;把师生员工的满意度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努力将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成果,切实转化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学校、学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精神动力。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整改落实方案要以学院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注重方案的可操作性,并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重点、整改时限、整改要求,注重解决好分析检查报告提出的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办好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实事。通过召开不同层面的党员干部座谈会和师生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整改落实方案。整改方案形成后,采取适当方式向师生员工公布,实施“破难建制”四项制度:一是实行领衔制。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领办相应“破难建制”项目,在破难建制过程中负总责。二是实行承诺制。承诺“破难建制”的具体时限,逐一落实,责任到人。三是实行公示制。召开“面对面办实事反馈”座谈会、书面反馈、网站公布等形式,将“破难建制”落实情况进行公布,接收师生员工监督。四是实行问责制。加强对“破难建制”的进度、质量和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督。基层党支部要带领广大党员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学院各项整改工作。
(二)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学院领导班子要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突出重点,把握关键,选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把整改措施落实到实处,集中精力解决几个影响和制约学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办成几件学院师生迫切希望解决的实事好事。要把解决推动学院上层次、上水平的重大问题作为重点,把解决影响和制约学院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紧迫问题作为难点,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作为热点。
学院下一步将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解决学院科学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1.以经济社会需求发展为导向,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重组学科研究方向,整合学科资源,开拓学科建设新内涵,全面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2.以机制体制创新为动力,深化完善学院业绩点考核,出台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制定新一轮岗位聘任实施办法,全面提高学院管理水平。
3.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载体,加强学院学科性公司的管理,加快计量认证中心建设,推进与衢州柯城区等协议单位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4.以专业评估为契机,调动教学系、学科的积极性,丰富专业内涵建设,改善教学条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5.以励志建工学生工作品牌建设为重点,深化励志教育,打造励志讲堂,完善学科竞赛体系,扎实推进优良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理想抱负水平。
6.以改善研究生成长环境为基础,规范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意识培养与学术规范体系建设,发挥导师的作用,切实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
(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学院领导班子要进一步理清学院科学发展的思路,联系学院发展实际,制定和完善促进学院科学发展的政策、制度和规划,把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协调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职能,逐步实现近期、中期、远期发展目标。
学院力争在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为推进学院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人才培养方面:在教学管理上,学院将进一步健全《建筑工程学院关于成立建筑学与城市规划、给水排水专业本科教育评估工作组的通知》、《建筑工程学院关于成立土木工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的规定》、《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的规定》等制度。在日常教育管理上,学院将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量化考核办法》、《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科研助手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学院鼓励学生参加学术讲座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拟出台学院优良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等办法。
2、科研与社会服务方面:学院将进一步凝练学科发展方向,建立《建筑工程学院关于成立生态城市和绿色建筑研究所的通知》;根据学校学科建设规划,修订和完善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建立学院创新团队的管理办法、学院计量论证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
3、学院内部管理方面:完善《建筑工程学院教职工业绩点计算与奖励办法(修订稿)》,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研究制定学院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制度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
(四)认真总结试点工作
1.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在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要开展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对解决本单位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和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际效果的满意度。
测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2.做好试点工作总结。要认真做好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以来的工作经验,形成《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学校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并建立健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保障
1.要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搞好整改落实和试点工作总结,确保圆满完成整个学习实践活动。
2.要以党委中心组、党支部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教育工委领导的讲话精神。
3. 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学习实践活动和贯彻科学发展观成效的根本标准。通过这个阶段进一步将学习实践活动做深、做精、做实,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师生员工都关心、都参与、都支持的“民心工程”和“满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