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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旧城区保护规划公布 部分人口将逐步外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9-28 16:40:27

  东方网9月28日消息:旧城区作为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核心地区,其保护应该着眼于对“整体风貌格局”进行保护,而广州市将对“核心区”人口进行逐步搬迁。昨天上午,广州市举行新闻通气会,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正纳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进行最后的修改完善。

  收集5000多处文物线索

  广州市域面积7434平方公里,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就有500余处、历史文化保护区37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1个,以及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广州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叶浩军介绍,得益于2000年以来全市历史名城保护的管理机制越来越健全,广州历史文化方面“建设性破坏”大幅度减少。

  在众多文物古迹单位中,广州市明确旧城区是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核心地区。《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初步划定了涉及越秀、荔湾、海珠等区的约20平方公里的历史城区范围,突出对历史城区的整体风貌格局的保护。

  规划明确,在维护旧城传统风貌特色的前提下,广州市将逐步外迁部分旧城区人口、改善人居条件、抽疏建筑密度、增加城市绿化、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和优化城市功能。公布的《广州旧城更新改造规划纲要》中,坚持“红线避让紫线、红线协调特色街道风貌”的原则,希望依法依规划指导旧城建设,实现保护和建设的双赢局面。

  此外,广州还收集了5000多处有价值的文物线索。广州现有500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收集了5000多处有价值的文物线索。

  城中村家族祠堂列入“保护清单”

  广州市三旧办副主任陈建华表示,在旧城改造中,对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骑楼,在改造中准确定位,保留岭南建筑挡雨遮阳的功能,并使用环保节能材料,维护骑楼的可持续发展。

  在三旧改造中,旧城将“分区对待”:分为旧城保护修缮区、风貌协调区和一般旧城区,对前两者按照“修旧如旧、建新如故”的原则,以“留”和“改”为改造手法,进行保护性修缮和整治。在城中村改造中,对家族祠堂、名人故居、岭南特色建筑、古树名木列出“历史文化保护清单”,进行针对性保护。

  近年来,广州不断通过立法、规划等刚性手段,对古城文化加强保护。1998年以来,广州市逐步建立了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广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办公室等政府机构,保护机制不断完善。1999年3月1日施行《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标志着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开始有法可依。目前,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文物和历史建筑景点的范畴,已初步形成由市域历史文化保护、历史城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名城保护规划体系。

  笔者还从昨日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粤剧界又将迎来一件盛事———本月29日上午,宝庆粤艺文化园将在荔湾区多宝街挂牌成立。它将是广州首个以粤剧艺术为主题的文化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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